科三报考条件
科目三的报考条件如下:
1. 年龄条件:考生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 科目二合格:考生需要先通过科目二的考试。
3. 学时要求:考生必须完成指定的学时,并经驾校审核确认达标。
4. 身体条件:需符合我国不良嗜好、游病、耳聋、聋哑、癫痫、精神病等身体及心理条件规定。
此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预约考试科目三的时间限制根据准驾车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机动车驾驶科目三
1. 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 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 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如果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情况,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最后,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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