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习驾驶人预约考试程序须知
(之一)
(一)所需手续:考试成绩表,系初、增学的,还须提交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校的培训记录(非驾校的,系提交场训凭证),增学的,还要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持旧式《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员准考证》的,须提交《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员准考证》。
(二)办理程序:到45-47号窗口办理,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考试。
(三)有关说明: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
(之一)
(一)所需手续:考试成绩表,系初、增学的,还须提交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校的培训记录(非驾校的,系提交场训凭证),增学的,还要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持旧式《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员准考证》的,须提交《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员准考证》。
(二)办理程序:到45-47号窗口办理,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考试。
(三)有关说明: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
列规定: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七、办理学习驾驶人预约考试程序须知
(之二)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3、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七、办理学习驾驶人预约考试程序须知
(之二)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3、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
的考试。
4、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5、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表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八、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有效的外地驾驶证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居民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4、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5、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表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八、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有效的外地驾驶证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居民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录指纹、领表。其次到39-40 窗口办理初审手续,再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39-40号窗口办理审核换证转入手续,审核合格后到48-4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关说明:
1、经查询比对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经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不符或过期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具有被注销、吊销、撤消的情形的不予受理,并请到核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如经信息反馈或调查确认,系申请人未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或持换发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九、办理损毁、遗失补证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系损毁的,还须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系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有关说明:
1、经查询比对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经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不符或过期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具有被注销、吊销、撤消的情形的不予受理,并请到核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如经信息反馈或调查确认,系申请人未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或持换发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九、办理损毁、遗失补证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系损毁的,还须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系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领表。其次到驾驶人之家驾驶人之家对面窗口查询记分,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39-40号窗口办理审核补证手续,然后到48-4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关说明:
1、经查询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不符或过期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具有被注销、吊销、撤消、吊扣、暂扣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身份证明系士兵证或军官证的,还须提交团以上单位证明,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等内容。
3、三区二县的补、换证、审验可到驾驶人之家窗口办理。
4、工作时限:3日。
十、办理到期、超龄换证手续须知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领表。其次到驾驶人之家驾驶人之家对面窗口查询记分,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39-40号窗口办理审核补证手续,然后到48-4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关说明:
1、经查询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不符或过期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具有被注销、吊销、撤消、吊扣、暂扣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身份证明系士兵证或军官证的,还须提交团以上单位证明,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等内容。
3、三区二县的补、换证、审验可到驾驶人之家窗口办理。
4、工作时限:3日。
十、办理到期、超龄换证手续须知
(一)所需手续: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系到期换证的,系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领表、体检。其次到驾驶人之家驾驶人之家窗口查询记分,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期换证的到51号窗口、超龄换证的到39-40号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然后到48-4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关说明:
1、经审核确认申请条件不符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满前九十天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
居民和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明系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还须暂住证;外国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护照和居留证明;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有派出所公章的住宿登记表和护照,台湾地区人员的身份证明系暂住证明和通行证。
(二)办理程序:首先到驾驶人之家照相、领表、体检。其次到驾驶人之家驾驶人之家窗口查询记分,到63-64号窗口缴纳费用。最后携带以上手续和1张1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到期换证的到51号窗口、超龄换证的到39-40号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然后到48-49号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有关说明:
1、经审核确认申请条件不符的、累积记分达满分的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满前九十天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领驾驶证的,应当撤销机动车驾驶证。
4、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机动车驾驶科目三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5、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档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三区二县的补、换证、审验可到驾驶人之家窗口办理。<
4、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机动车驾驶科目三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5、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档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三区二县的补、换证、审验可到驾驶人之家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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