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起动继电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起动继电器(以下简称继电器)。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 2864—1981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ZB T35001—1987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191--1990 包装储存图示标志
3. 产品分类
继电器按其标称电压分为: DC12V和DC24V。
继电器的型号按其标称电压和配套车型分为JDxx和JDxxx。
4. 技术要求
继电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工作环境条件
继电器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温度 -40℃~55℃
b) 相对湿度 ≤95%
c) 大气压力 86kPa~106 kPa
4.3外观
4.3.1继电器零部件表面应光洁,保护层应均匀、无锈蚀、脱落等缺陷,冲印字迹应清晰、完整。
4.3.2 继电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 2864标准要求。
4.4 外形及安装尺寸
继电器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规定。
4.5 继电器为短时工作制,定额时间为12s。
4.6 基本性能
4.6.1 闭合电压性能
继电器在环境温度为23±5℃时,其闭合电压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且其触点应可能地一次闭
合,不允许有跳动合接触不良等情况。
表1 基本性能要求
产品型号 | 标称电压 V | 额定负载 A | 闭合电压 V | 断开电压 V | 闭合与断开电压差V |
JDxxx | 24 | 50 | ≤18 | 1~8 | ≥2 |
JDxx | 24 | 80 | ≤18 | 1~8 | ≥3 |
4.6.2断开电压性能
4.6.3闭合与断开电压差性能
继电器在环境温度为23±5℃时,其闭合与断开电压差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4.7 过电流性能
继电器应能承受120A负载电流历时30s的过流试验,试验后触头不得有损伤,其基本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4.8 高温性
对继电器进行55℃历时2h的高温试验,试验后其基本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4.9 低温性
对继电器进行-40℃历时2h的低温试验,试验后其基本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4.10 耐振动
继电器应能承受50Hz、最大加速度49m/s2历时4h的上下振动试验,试验时触点不得自行闭合,试验后,各部分零件不得有松动合损坏现象,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4.11 耐电压
继电器各不连接的导电零部件之间及导电零部件对外壳之间应能耐50Hz、实际正弦波形的550V电压、历时1min的耐电压试验,绝缘不被击穿。在大批连续生产时,允许用电压660V、历时1s的试验代替。
4.12 耐湿热性能
继电器应能承受试验周期为2d的湿热试验,试验后置于试验环境条件下1~2h,检查其基本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合第4.11条的规定。
4.13 电压降
继电器在额定负载下其触点电压降应不大于90mV
4.14耐久性
继电器在额定负载下,应能承受50000次耐久性试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在额定负载下触点电压降应不大于150Mv。
4.15 储存期
继电器的储存期为一年(从制造入库时期算起)。在储存期内,继电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 继电器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试验:
A)温度: 18℃~28℃
B)相对湿度: 45%~75%
C)大气压力: 86kPa~106 kPa
5.1.2 继电器在试验台上的安装位置应与使用车型中的实际安装位置相同。
5.2 试验用仪器及仪表
5.2.1 用于试验的电压表的准确度应不低于0.5级。
5.2.2 用于试验的电流表的准确度应不低于1.0级。
5.2.3 试验电源为直流连续可调稳压电源,其基本性能试验用变压器容量不得少于0.5KW,过电流试验用变压器容量不得少于3KW。
………
外观检查时,应给予约300Lx均匀照度,目距500㎜,用视觉检查法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4.3条的规定。
外形及安装尺寸检查
外形及安装尺寸用合格有效期内的通用量具测量,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4条的规定。
基本性能试验
继电器的基本性能试验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先将继电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台上,按图1接线,然后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A) 闭合K,调节电压使其由零开始缓慢上升,当指示灯ZD开始亮时,电压表V的指示值即为闭合电压,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B) 紧接A项,使电压缓慢下降,当指示灯ZD开始灭时,电压表V的指示值即为断开
电压,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C) 将闭合电压值减去断开电压值即为闭合与断开电压差,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图1 基本性能试验接线原理图
5.7过电流试验
在继电器线圈施加标称电压,主触头按2接通负载电流,历时30s,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6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基本性能,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表2 过电流试验负载电流
产品型号 | 负载电流,A |
JDxxx | 60 |
JDxx | 120 |
5.8 高温试验
将继电器放置在高温箱中,在不工作状态下,使高温箱温度升至55℃±2℃,保温2h后取出。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6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基本性能,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5.9 低温试验
将继电器放置在低温箱中,在不工作状态下,使低温箱温度降至40℃±2℃时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6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基本性能,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
5.10.1 振动实验台的振动波形为正弦波,加速度波形不得超过25%。
5.10.2振动频率为50Hz,最大加速度为49m/s2,试验周期为4h,方向为上下方向.
5.10.3试验时触点不得自行闭合,试验后检查各部分零件应无松动合损坏,然后按本标准第5.6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基本性能,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10条的规定。
5.11 耐电压试验
按ZBT 35001第4.9条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的规定。
5.12 湿热试验
按ZBT 35001第4.5条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5.13 电压降试验
试验按图2接线,先闭合开关K1和K2,调节变阻器R1,使电流为额定电流,然后断开K1和K
2。闭合开关K3,给继电器线圈通以标称电压使其吸合后,再闭合开关K2,此时用豪伏表测量,其电压降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
图2 电压降试验接线原理图
4.14 耐久性试验
继电器的耐久性试验在标称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下进行,每5s为一个周期,接通时间为1s,断电时间为4s,连续工作50000次,试验后,按本标准第5.6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其基本性能,其结果仍应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继电器必须按本标准第4.3条、第4.4条及第4.6条中的规定进行逐只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未包括的项目仍应保证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2 型式试验
由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式生产时,每两年不少于一次;
D) 停产一年,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验收规则
用户验收检验按GB/T2828进行,具体验收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特殊检查水平S—4,合格质量水平AQL=0.65。
6.4抽样及分组
6.4.1型式试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数量不得少于9套。
先将抽出的继电器样品按出厂检验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将样品等分为三组进行试验。
A) 第一组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试验:电压降试验、过电流试验、振动试验、耐电压试验;
B) 第二组按下列项目顺序进行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湿热试验;
C) 第三组做耐久性试验。
6.5判定规则
6.5.1 继电器各项指标试验结果的判定,按技术要求进行。
6.5.2 继电器的型式检验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由一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即增抽6套),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5.3 耐久性试验不合格时,不允许重新加倍抽样复验.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继电器上应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型号与名称、检查标志及制造年月.
7.2 包装
7.2.1 包装箱应牢固,产品在箱内不应窜动.产品随带之备件应装在同一箱内,装箱后的总质量不
超过40Kg.
7.2.2 包装箱应由以下标注:
58汽车 A) 产品名称;
B) 型号及规格;
C) 配套车型或配套厂图号;
D) 数量;
E)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F) 制造厂全名及地址;
G) 继电器执行标准编号;
H) 生产日期;
I) 储运注意事项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7.2.3 随同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有:
A) 装箱单;
B) 合格证;
C) 使用说明书.
7.3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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