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卡威汽配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汽车外饰件面漆技术规范卡威研发中心2011-5-16
江卡威汽配有限公司发布
汽车外饰件面漆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SUV系列汽车漆后车身外饰件面漆漆膜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SUV系列汽车车身外饰件外观质量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739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764漆膜厚度测定方法。
GB/T 9286漆膜附着力测定方法。
GB/T 9754膜光泽测定方法。
PVW3.14.3抗石击性测定法。
3 术语汽车外饰
3.1 漆后车身外饰件
漆后车身外饰件是指油漆涂层涂装施工完成后与车身安装匹配的外饰件。
3.2 油漆涂层缺陷
3.2.1 起泡
3.2.2 针孔
涂膜表面呈现针状小孔或毛孔的现象。
3.2.3 起皱
漆膜表面呈现凹凸不平且无规则线状褶皱的现象。
3.2.4 桔皮
漆膜表面呈现桔皮状纹路的现象。
3.2.5 差
刚涂装完的涂膜的相、明度、彩度与标准板有差异,或在补涂时与原漆有差异。
3.2.6 渗
底层涂膜的颜料或污染物溶入表面的涂膜而使之变的现象。
3.2.7 缺漆(露底)
漏涂或未能完全覆盖前道涂层或材料泽的现象。
3.2.8 遮盖不良
涂敷过薄或涂料遮盖力差,致使底隐约可见的现象。
3.2.9 脱落
涂膜从涂面呈现片状脱离的现象。
3.2.10 麻点(凹陷)
涂层表面因水、油等异物影响致使涂料不能均匀附着,产生抽缩,形成泡疤而呈现凹坑的现象。
3.2.11 流痕(流漆)
喷涂在垂直面上的涂料向下流动,使漆面产生条痕的现象。
3.2.12 杂漆(发花)
漆膜表面呈现不相溶的点或块的现象。
3.2.13 颗粒
漆膜表面附着颗粒状物质的现象。
3.2.14 砂纸纹
涂装干燥后,面漆仍可清楚的见到砂纸打磨纹的现象。
3.2.15 碰划伤
漆膜表面受外力碰伤而呈划痕的现象。
3.2.16 漆点
涂料由于雾化不好,漆膜表面呈现圆滑凸起的现象
3.2.17 线麻点
漆膜表面附着纤维丝毛状物质的现象。
3.2.18 金属粒子排列不均
喷金属光泽漆时,由于施工环境、喷涂方法及材料本身有异常或缺陷,造成金属粒子(铝箔)分布不均、定向排列不均,而引起漆膜外观颜不均的现象。
4外饰件面漆漆膜技术要求
4.1漆后饰件漆膜应平整光滑、均匀连续。
4.2漆膜光泽≥80 (20°)。
4.3漆膜硬度:HB 铅笔。
4.4抗石击性:≤4 级/2bar2次。
4.5漆膜附着力划格法100%无脱落。
4.6 桔皮:按样件进行评定。
4.7 漆膜厚度
5 本面漆质量评定 5.1 A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麻点(凹陷)、碰划伤、打磨痕。
b)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颗粒、漆点、线麻点。 c) 漆膜表面允许有轻微桔皮,光均匀。 d) 差:D <1.7(45°) 5.2 B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碰划伤和打磨痕。
b)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颗粒、漆点和线麻点。 c) 差:D <1.7(45°) 5.3 C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碰划伤和明显可见砂纸纹。
b) 外顶盖及其它C 区域表面,不允许漆膜表面有当量直径d>1.0mm 的颗粒、d>1.2mm
漆点、麻点(凹陷)。允许存在的颗粒、漆点和麻点(凹陷)要均匀分布,且在(300×300) mm 2
范围内不允许超过3处,且不允许影响外观,不允许有明显桔皮。
C 区域 A 区域 B 区域 B 区域
6 金属光泽漆评定
6.1 A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麻点(凹陷)、碰划伤、打磨痕。
b)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0.5mm的异颗粒。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0.8mm的同颗粒,直径d>1.2mm的漆点、线麻点。允许存在的颗粒、漆点和线麻点要均匀分布,在(300×300) mm2范围内不超过2处。
c) 不允许金属基漆有可见金属粒子排布不均现象。
d) 差:D<1.7(15°、25°、45°、75°)
6.2 B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麻点(凹陷)、碰划伤和打磨痕。
b)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0.5mm的异颗粒。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0.8mm的同颗粒,直径d>1.2mm的漆点,直径d>1.5mm线麻点。允许存在的颗粒、漆点和线麻点要均匀分布,在(300×300)mm2范围内不超过3处。
c) 漆膜表面允许金属基漆有轻微可见金属粒子排布不均现象的各部位面积应小于: 后围长×宽(5×5)cm,左、右侧围长×宽(10×5)cm。
d) 差:D<1.7(15°、25°、45°、75°)
6.3 C 区域
a) 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缺漆、遮盖不良、起泡、针孔、起皱、裂纹、脱落、流痕、杂漆、麻点(凹陷)、碰划伤和明显可见砂纸纹。
b) 外顶盖可见区域内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0.8mm的异颗粒。不允许漆膜表面有直径d>1.2mm的同颗粒,直径d>2.0mm的漆点,直径d>线麻点。允许存在的颗粒、漆点和线麻点要均匀分布,且在(300×300) mm2范围内不允许超过6处,不影响外观。车身内C区域也执行此标准。
7外饰件表面漆膜性能技术指标与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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