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照借用协议书》
甲方(借用方):
电动车上牌照需要什么手续乙方(出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机动车牌照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用事项
1.1 甲方因购买新车需要临时上牌,向乙方借用一块机动车牌照。
1.2 乙方同意将一块闲置的机动车牌照借给甲方使用,直至甲方新车上牌手续办理完毕。
二、借用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用期限为自甲方新车注册登记之日起至甲方新车上
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2.2 乙方应在甲方新车注册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牌照交付给甲方。
三、借用条件
3.1 甲方应保证借用期间所借用的机动车牌照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行为。
3.2 甲方应保证借用期间所借用的机动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
3.3 甲方应保证借用期间所借用的机动车牌号与实际车辆信息相符,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照。
四、费用及支付
4.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借用机动车牌照的费用(以下简称“费用”)。
4.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6.1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此说明: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