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适用范围
该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坐儿童的人员。
二、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年限和标准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年限一般为6年,但如果在六年内座椅出现任何问题,如安全带破损、结构松动等,需要提前更换。
儿童安全座椅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887-2011《儿童乘用车使用和安装》以及QS标志在六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发生召回行为。
三、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方式
按照上海市儿童安全座椅规定,儿童在乘坐车辆时应根据年龄、身高使用适合的儿童安全座椅。
具体使用方式为:
1. 0至12个月的婴儿必须携带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并且安装在车辆后排座椅上,婴儿应以背向前方的方式固定在座椅上。
2. 1岁以上的婴幼儿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并且安装在车辆的后排座椅上。如果车辆后排有安全气囊,婴幼儿安全座椅必须与安全气囊保持一定的间距。
3. 4岁以上的幼儿可以根据身高和体重来选择儿童安全座椅,但应遵循以下原则:身高不足150厘米或体重不足36公斤的幼儿,都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
四、罚则和处罚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将处以200元,并扣3分。同时,安全座椅的制造、销售等企业和个人,如果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将受到行政处罚。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为了宣传和普及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持续加强对驾驶人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画册、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儿童汽车座椅总结起来,上海市儿童安全座椅规定要求年龄不满12周岁或身高不足150厘米的儿童乘坐汽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年限为6年,使用方式根据年龄和身高选择适合的座椅并固定在车辆后排座椅上。违反规定将受到和扣分处罚。通过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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