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差补贴标准(一)
青岛市出差补贴标准
背景介绍
作为一名在青岛市工作的员工,出差是不可避免的。而出差的费用是需要得到公司的补贴的。那么青岛市的出差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相关法规
1.《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旅游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出国(境)旅游的各项费用标准,但是不适用于出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级以上政府工作人员出国(境)费用有关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规定了出国(境)费用的标准、报销范围等内容,但是同样不适用于出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综合性立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铁路总公司关于支持城市等区域性协调发展出行费用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了国家支持城市等区域性协调发展出差人员的出行费用管理,唯一一次性补贴标准为300元/人。
青岛市出差补贴标准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青岛市国干、省、市、县级领导干部执行的出差补贴标准为日补一次、夜补一次,具体标准为:
国干
出差国内外每日600元人民币,其中含住宿标准(凭有效发票或结算单核算),不含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车票、出租车费、公务用车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通讯费及个人娱乐等其他费用。
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差夜补每天150元人民币,节假日出差夜补每天300元人民币。
省、市、县级
出差国内外每日400元人民币,其中含住宿标准(凭有效发票或结算单核算),不含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车票、出租车费、公务用车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通讯费及个人娱乐等其他费用。
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差夜补每天100元人民币,节假日出差夜补每天200元人民币。
总结
通过研究可以得出青岛市的出差补贴标准为:国干出差每日600元人民币,省、市、县级出差每日400元人民币。同时,夜补标准为每次150/300元人民币和100/200元人民币,具体以出差时间及情况为准。希望对广大出差员工有所帮助。
注意事项
出差补贴只限于公务出行,私人旅游出行不可享受此项福利。
出差期间必须保存酒店房间账单等相关凭证,需要在报账时提供。
出差过程中产生的个人娱乐、购物等费用不予报销,且不得在官方场合提及。
建议
针对国干和省、市、县级领导干部的出差补贴标准差异较大的问题,建议将标准统一,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汽车标贴
对于每个出差人员而言,应对出差期间的费用进行详细的预算和规划,避免超出了预算范围。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