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及防治工作
(一)主要地质灾害现状
兰山区地处鲁中南山区的南缘,区内有丘陵和平原两大地貌类型,北部和西部为丘陵,海拔209~270m,相对100m 左右,中部和南部为山前冲洪积平原,海拔50~80m,地势总的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按地貌成因类型划分为剥蚀地形(溶蚀~剥蚀丘陵区)、堆积地形(剥蚀平原区、剥蚀-溶蚀-平原区及冲积~洪积平原区)两大类型。兰山区为临沂市政府所在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剧烈,目前,区内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大的社会经济活动主要是地下水开采和矿山开发,由于地下水超量开采而产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岩溶塌陷;矿山开发主要以石灰岩开采为主,石材开采过程中产生凌空失稳的岩体在一定条件下易形成崩塌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其次为采空塌陷。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区内还存在砂土液化及膨胀土,其中砂土液化主要分布在河、沂河两岸约2Km范围内,膨胀土主要分布在城区东南部。
以上地质灾害中岩溶塌陷、崩塌主要与人类活动有关,而砂土液化及膨胀土与自然因素有关。随着兰山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开发和其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然会迅速增加,由此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将会呈进一步加剧之势。
1、岩溶塌陷
岩溶塌陷是兰山区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临沂城区一带已发生19次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兰山区(占17次)。其中1993年以来城区发生岩溶塌陷有10处,兰山区占8外(表1)。岩溶塌陷造成地面建筑物开裂,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岩溶塌陷是指岩溶发育的隐伏灰岩分布区在超量或集中开采地下水等因素影响下,上覆砂土层形成塌陷的一种地质现象。兰山区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城区地下水开采降落漏斗范围内,如兖石铁路(全家红埠寺~杜家三岗段)两侧区域、兰山小区~涑河地段、苗庄小区、国棉八厂~陷泥河地段,均是岩溶塌陷的高易发区。2002年7月中旬到8月初,苗庄小区因岩溶塌陷造成4幢楼房开裂成危房,导致3幢楼房被拆除;其中2003年5月~6月在兰山小区、银雀山办红埠寺养鱼池等地段发生岩溶塌陷3次,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慌;2005年6月19日-7月1日在临沂市雅禾纺织公司(国棉八厂)西院墙外(后岗头村东南角),陷泥河的上游西岸,连续发生了多次岩溶塌陷,塌陷面积总计约200,塌陷造成国棉八厂围墙倒塌、工厂停产停工、陷泥河污水直接倒灌,造成子地下水资源污染。此外在银雀山办事处道沟村还有多处渔塘被毁。
2、采空塌陷
采空塌陷是由于地下矿体被采出,悬空的地表岩层在重力作用下发生弯曲变形乃至陷落的现象。
兰山区的采空塌陷由煤矿开采和金铜矿开采引发,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义堂镇夏坡村及王家朱里村(表
2),1998年在夏坡村村西南部麦田里发生不同程度的塌陷,塌陷区高低不平,总体形态呈一碟形,平均深度约0.5m,最大深度0.8m,总面积约为15亩,明显地面变形地段约2.5亩,易造成积水,现均已整平、建房,已无地面塌陷地貌特征;王家朱里村塌陷发生于2002年6月25日,塌陷坑直径2m深1m,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分析,是由于闭坑煤矿分布区的水动力条件发生改变导致的塌陷。
另外在李官镇铁山坡村分布1处金铜矿采空地面塌陷,该地面塌陷位于铁坡村北的铁山半山腰处,矿山于1992年闭坑,采矿深度70-100m,1983年发生地面塌陷,陷坑呈圆形,直径30m,深度30m左右,毁坏田地约1.2亩。
3、崩塌及不稳定斜坡
崩塌是指在陡崖或坡度陡峻的斜坡地带因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受冻融、雨水等风化作用和重
力作用影响,造成岩体失稳快速下落的现象。
兰山区崩塌地质灾害主要是由于人为开采矿山产生的不稳定斜坡造成的,主要分布在兰山办事处、马厂湖镇、李官镇矿山开采区(表3),崩塌体岩性为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寒武系中统张夏组灰岩、寒武系上统崮山组页岩、泥灰岩,其中寒武崩塌岩性地层主要分布于兰山区北部的李官镇,其次分布在马厂湖镇卧虎山矿山开采区;其余崩塌体岩性均为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崩塌地质灾害造成的现状经济损失比较轻微,目前未造成人员或牲畜的伤亡,但对矿山开采活动构威胁。
4、砂土液化
构散的砂土受到震动时有变得更紧密的趋势,但饱和砂土的孔隙全部为水充填,国这种趋于紧密的作用将导致孔隙水压水骤然上升,而在地需过程的短暂时间内,骤然上升的孔隙水压力来不及消散,这就使原来由砂粒通过其接触点所传递的压力(有效应力)减小,当有效应力完全消失时,砂层会完全丧失抗剪强度和承载能力,变成象液体一样的状态,即所谓的砂土液化现象。当发生砂土液化时,土层内部结构破坏,丧失抗震强度和承载力,变成液化状态,并产生物质运移,造成建筑物地基失稳或破坏。地需是引起砂土液化的主要动力,砂土液化则是地需作用引起的显著震害之一。
据历史记载,1668年发生的郯城大地震,震级为8.5级,破坏严重,破坏最严重的为郯城、临沂市区,据康熙沂州志记述该次所造成的震害:“平地水深丈余,井内涌水高数尺,山崩地裂,并漂有木乱沙”。说明在当时临沂市辖区内地下水水位上升,发生了涌水冒砂及地裂缝现象。
地震时可能发生砂土液化的预测区面积约为26.1km2,主要分布在以下几地段:1、方河沿岸局部地事宜主沂河沿岸局部地段(s1区),分布面积为8.16 km2。2、西部的s2区,分布面积为12.94 km2,仅在地震烈度为Ⅷ度时会发生砂土液化;3、区内的东南部沂河西岸大埠东~小埠东一带(s3区),分布面积约为5 km2,在地震烈度为Ⅷ度时会发生液化,局部地段在地震烈度为Ⅶ度时也会发生砂土液化。
5、膨胀土
膨胀土的特点是土体含有大量的亲水性粘土矿物成分,在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下,可产生强烈的胀缩变形,又称为胀缩土,它随含水量增加而膨胀,含水量的减少而收缩。膨胀土主要分布在区内东南部、沂河西岸,面积约为20 km2,主要涉及金雀山办事处。膨胀土分布区主要危害表现为房屋及路面开裂毁坏等破坏现象,20世纪80~90年代,临沂市城区中心、西郊、南郊就有5处10多个单位1300间出现裂缝,在出现裂缝房屋中以学校最多,如临沂一中的教职工宿舍楼,临沂二中的实验教学楼,墙基出现不程度的开裂;又如临沂职工建筑学校、临沂六中多数老房房基及墙壁均出现裂缝,造成经济损失约650万元。
(二)地质灾害发展均势预测
随着临沂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开发和其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必然会迅速增加,由此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也将会呈进一步加剧之势。
分布在兰山区的华夏村~王家朱里村一带煤矿开采矿山于20世纪末已全部闭坑,采空塌陷已基本稳定;
城区及其西部一带,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处于地下水超采漏斗范围内的尤其是苗庄小区、雅禾纺织公司(国棉八厂)~陷泥河(后岗头)地段、兰山小区~涑河、兖石铁路两侧地段属岩溶塌陷易发区,岩溶塌陷在近几年频频发生,2002年仅发生1次,但在2003年发生了4次,且塌陷发生具有重复性,兰山小区32号楼地基附近在2003年5月8日及6月22日连续两次发生塌陷,在1994年国棉八厂原棉仓
库前,发生岩溶塌陷,形成了3个圆形陷坑,2005年6月在国棉八厂的西墙外(距原棉仓库约500m处)再次发生,表明临沂城区内的岩溶塌陷现状条件下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地下水水位下降、降水及机械振动等因素的
综合作用下,仍会发生岩溶塌陷。加之2003年城区北部已勘探的钦宿水源地,一旦开采,必将会进一步加剧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发生。
分布于马厂湖镇、兰山办及李官镇石灰岩分布区,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的加剧,矿山开采企业的增加,人为产生的崩塌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也将呈上升趋势。
在砂土液化分布区内,仅在地震烈度为Ⅷ度时会发生砂液化,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做好专项工程地质勘查,根据建筑场地的工程勘察资料,划分砂土液化等级,选择适当的抗液化措施,提高建筑物设计抗地震等级,避免用未经加固处理的可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的持力层,可减轻或消除其对建筑物的危害。
在膨胀土分布区的进行工程建设时,做好专项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应选择排水通畅、坡度小、地下水水位变化不大、膨胀土胀缩性较弱的地段作为工程选址,采用合理的基础,基础埋深不应小于1m,地基处理可采用换土、砂石垫层、土性改良等方法,也可采用桩基或墩基。道路路基应先采用石灰填层或石灰水处理等措施消除其膨胀性,尽可能采用预制水泥等高等级路面,可消除膨胀土对建筑物的危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法规保障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了《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等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给予了明确。兰山区也对此下发了有关通知,并根据兰山区实际情况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转发了上级一些规范性文件。
2004年3月1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实施,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地参加了国土资源部主办的“条例”培训班,加深了对地质灾害条例的理解,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
2006年5月,临沂市政府发布《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临政发[2006]21号),从市政府角度提高了各级政府对应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临沂现代
2006年10月19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171号),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4号文)、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要求。
近年来,市政府每年都编制、印发了《临沂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区政府在认真遵照实施的基础上也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制度建设得到重视
目前,市、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已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或办事机构,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在岩溶塌陷、采空塌陷的监测与预报方面,已取昨了显著成效,为地质灾害的有效预防和治理,避免或减少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了积极作用。
3、调查与评价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004年由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完成临沂市区地质环境调查与岩溶塌陷预警系统建设研究项目,查清了城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现状、形成机理及其诱发因素,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岩溶塌陷水文地质数值模型及预警预报系统,通过数字模型的运行及模拟情况,根据模拟的岩溶水位与灰岩顶板的关系趋势,可适时发布预警;
2006年完成三区内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通过调查,查明了兰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和危险点(区),建立了测防网络,对较大危险点制定了防治方案或应急预案。
4、监测治理工作已经启动
岩溶塌陷预警预报系统已于2006年6月正式启动,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监测点54个,其中在岩溶塌陷易发区内重点地段已建立起省级遥感监测仪器4套,通过前期建立的岩溶塌陷水文地质数学模型,根据动态监测资料数据,对数学模型进行修正及完善,根据模拟的岩溶水位与灰岩顶板的关系,可对岩溶塌陷易发区发布开采量调整预警,2007年的3月份即可进入适时发布岩溶塌陷预警预报。
同时,近年来,在岩溶塌陷区进行重点工程建设也采取了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
5、科普宣传工作初见成效
利用“4.22”地球日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地质环境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受灾害威胁地区干部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减灾效果初显。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不够明确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但目前这一责任制尚待进一步落实。
2、监测体系尚未健全,监测手段较落后
目前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兰山岭发局尚未组建专门的地质环境监测部门,亦缺乏相关的技术人员,开展兰山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还有较大难度;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尚未达到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专业化的动态监测和管理体系;测防、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尚未健全。
3、防灾意识仍待提高
一些地方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科普宣传力度不够,干部众仍缺少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防灾意识淡漠,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主动和行之有效的自救与互救意识仍显不足,应急防治能力不强。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兰山区实际,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测防为主要手段,以保障人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沼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规划原则
防治地质灾害实行“以人为本,防治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全面规划,把握重点,兼顾一般,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在治理中,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为主。具体规划原则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2、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山区、平原和不同灾种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坚持各级政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
4、坚持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5、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在政府的领导下,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监督和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特别是采矿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测防体
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避免和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危害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基本得到整治。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
兰山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共发现地质灾害点21处,其中有10处崩塌、8处岩溶塌陷、3处采空塌陷。其中10处崩塌点均为不稳定地质灾害点;3处采空塌陷点为稳定的地质灾害点;8处岩容塌陷地质灾害点均为不稳定灾害点。现将它他划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分期规划治理,阶段性目标与要求如下:
近中期(到2010年)
重点对岩溶陷立即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建立起岩溶塌陷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对已发生的岩溶塌陷进行夯实、整平;其次对危及村庄安全的采空塌陷进行治理、复垦,采取“宜林则林、宜粮则粮”措施,必要时采取避让、搬迁措施,消除其危险性;对正在开采矿山产生的崩塌及不稳定斜坡进行工程治理,消除隐患,坚决控制住人为因素产生的崩塌;兰山区防治岩溶塌陷易发区面积约为42.98km2,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地段8处,防治崩塌地质灾害10处,采空地面塌陷3处。另外,对膨胀土及砂土液化分布区应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及地基处理工作。在近中期,力争使全区的地质环境有明显的改观。
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全区众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兰山区测防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实现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制度化、规划化;建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远期(到2020年)
根据近中期目标治理思想及效果,继续贯彻和推广近中期治理思想,综合运用各种新技术,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使全区基本建立起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地质环境系统。远期防治目标重点仍然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使岩溶塌陷预警预报系统趋于成熟,在预警预报的基础上,最大程序的减少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发生,已发生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点得到治理。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
(一)分区原则
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1、兰山区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是在综合分析影响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包括岩性、构造)、致灾动力因素(人类活动、降雨、地震等)的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作出的,灾种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2、对崩塌及不稳定斜坡重点考虑露天矿山、矿坑开采地段,兼顾地形、地貌、岩性、降雨及人为因素;
对岩溶塌陷重点考虑在隐伏石灰岩分布区范围内的地下水超采漏斗分布、水位动态、第四系覆盖层岩性、厚度、下伏灰岩岩溶发育程度及断裂构造发育程度。
3、对采空陷重点考虑未开采矿产资源分布区及正在开采的矿山;对于闭坑矿山,重点考虑矿山闭坑时间、采空区的分布、埋深、水动力条件。
4、隐伏石灰岩分布区范围,断裂构造发育,且地下水开采强烈,水动力条件变化较大,作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石场集中分布区划分为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
5、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城市规划区及其周围、重要经济产业带等,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时综合考虑适当外延。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将全区划分为岩溶塌陷灾害易发区,崩塌及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其它则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