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
准企司业标有汽XX车股份限公2008
—Q/CC JT042007
实施发布2008-09-22 2008-12-01 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布 发
2008
Q/CC JT046—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定义 ................................................................................ 1
6 检验规则 ............................................................................ 4
7 标识和包装 .......................................................................... 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低速碰撞试验 .................................................... 6
I
2008
Q/CC JT046—前 言
本标准是对Q/CC JT046—2007《保险杠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Q/CC JT096-2008《保险杠改性聚丙烯成型材料》及QC/T 15-1992《汽车塑料制品通用实验方法》等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Q/CC JT046—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
a) Q/CC JT096-2008 保险杠改性聚丙烯成型材料;
b) Q/CC JT117-2008 汽车内饰零部件颜评价技术条件。
—— 修订了“4.2.1”的内容;
—— “4.5.1”中增加差要求;
—— 增加“5.5.1 差”;
—— 删除原“4.5.9 保险杠的光泽度、雾度”。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Q/CC JT046-2007。
本标准由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标准化科归口。
本标准由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K平台 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宪峰。
II
2008
—Q/CC JT046保险杠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汽车(以下简称本公司)产品保险杠总成(以下简称该产品)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所有车型的保险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30.2-1996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定义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T 16422.1-1999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晒试验方法 第2部分 氙弧灯
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实验方法
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29017-1999 汽车模制塑料零件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ECE R26 关于车辆就其外部凸出物认证的统一规定
Q/CC JT096-2008 保险杠改性聚丙烯成型材料
Q/CC JT117-2008 汽车内饰零部件颜评价技术条件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保险杠 Bumper
指位于车辆正面、下部和外部的结构,包括所有设计用于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低速碰撞时,为车辆提供防护的结构装置。并对车辆起到一定装饰作用的零件。
3.2
空车质量 Complete Vehicle Kerb mass
按GB/T 3730.2-1996的定义。
3.3
车辆角部 Vehicle corner part
车辆与一个垂直平面接触的那部分,该垂直平面与车辆相切,并与车辆的纵向对称平面成60°角。
3.4
标准高度 Standard height
1
Q/CC JT046—2008
在空车质(重)量和设计载荷两种情况下的离地高度,在这个高度上车辆应具有足够的防护装置。
注: 此标准高度就是通过附录中1.2条所述试验装置的基准线的水平高度。
4 技术要求
4.1 保险杠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制造。
4.2 保险杠造型面要求及位置尺寸要求
4.2.1 保险杠外表面凸出物要求,按ECE R26 第5条和第6条保险杠的要求。
4.2.2 保险杠相对汽车纵向对称平面左右对称。
4.2.3 轿车和小型客车保险杠的长度应不小于车辆宽度的90%,载货汽车的保险杠长度应不
小于车辆宽的70%。
4.2.4 保险杠的高度应在保险杠水平件由小接触面的上、下翼处测量。
注: 为确保保险杠水平方向的有效接触区域,并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零部件称为水平件。
4.2.5 保险杠造型应考虑牌照板要求按GB 15741-1995执行。
4.3 保险杠的结构与安装
4.3.1 保险杠安装支架应该有满足其防护功能的足够的强度及刚性。
4.3.2 保证保险杠安装时与车身的间隙及面差需满足造型设计要求。
4.4 保险杠本体PP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及按Q/CC JT096-2008的规定。
4.5 外观质量和性能要求
4.5.1 保险杠表面应平整,轮廓清晰,花纹线条柔和,无缩痕、无银丝、无裂纹、无明显熔接痕,表面纹理均匀细致,不允许有破坏性伤痕,每批产品颜应保持一致,板差要求
按Q/CC JT117-2008相关规定。如表面需要喷涂处理,喷漆要求按QC/T 484-1999中TQ1甲级及QC/T 625-1999执行。
4.5.2 保险杠的常规耐热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3 保险杠的耐寒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4 保险杠的冷热交变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5 保险杠的耐候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6 保险杠的耐湿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7 保险杠的耐化学药品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5.8 前保险杠的耐冲击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
4.6 阻燃性能
保险杠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 8410-2006的规定,且应在60 s内自熄或小于100 mm范围内自
熄。
4.7 考虑整车安全性能要求,条件具备时进行低速15 km/h偏置保险碰撞试验,以确定机动车损坏承受力和可维修性特征。
表1 保险杠性能要求
评价项目 | 检验项目 | |||||||
常规耐热老化 | 耐寒 | 冷热 | 强化耐候性 | 耐湿 | 耐化学 | 耐冲击 | ||
形状及 尺寸 | 化变尺寸 %() | 0.05 ≤ | —— | 0.05 ≤ | —— | —— | ||
变形 | 不明显 | —— | —— | —— | —— | |||
外观 | 不允许产生表面起泡、起皱、裂纹、粉化 | |||||||
颜 | 不允许产生严重变、光泽严重损失等现象 | |||||||
2
Q/CC JT046—2008
表2 常规耐热试验和耐寒试验温度条件
试验种类条用适温度℃ 件分类 | )常规耐热试验(方法A | 耐寒试 验 | |||||||||
150±2 | 140±2 | 130±2 | 2 120± | 110±2 | 2 100± | 90±2 | 80±2 | 70±2 | \ | ||
发动机 室 | 1种 | ○ | ○ | 2 ±-40-30( ±2) | |||||||
2种 | ○ | ○ | |||||||||
3种 | ○ | ○ | |||||||||
种4 | ○ | ○ | |||||||||
车 内 | 汽车保险杠材料5种 | ○ | ○ | ||||||||
种6 | ○ | ||||||||||
种7 | ○ | ||||||||||
种8 | ○ | ||||||||||
车 外 | 种9 | ○ | ○ | ||||||||
种10 | ○ | ||||||||||
同种试验常规耐热试验有两个温度时,经供需双方协调,选择其中一个温度。注: 检验和试验方法。5
结果应符合产品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专用量规和通用量具对保险杠外形及安装尺寸进行测量,5.1
。保险杠尺寸公差要求按QC/T 29017-1999 中各条规定。用目测的方法对保险杠造型进行评审,应能满足4.25.2
要求进行表面光顺,故产品表A保险杠造型方案通过后。经过数据采集、软件数字化处理,外表面应按class 注:
面要求光顺。分析,已确定其强度及CAE5.3 经保险杠低速碰撞试验,车辆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保险杠支架应进行 疲劳极限。 的规定进行试验。材料性能试验按Q/CC JT096-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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