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曙光集团子公司召回专员
岗位胜任能力测试题A
公司简称:                            召回专员姓名:               
召回专员岗位至关重要,增强召回专员的工作素质提升岗位胜任能力,特进行如下考试:
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开卷形式,岗位胜任最低分数80分。11月18日(星期二)15:30集团通过OA统一下发试题,参加考试者将试题下载在本机后,在试卷上直接完成考试并做好保存,需要电子输入答案,不需要笔答。
16:30前务必通过OA提交试卷,注意要单独发OA至集团技术中心孙世东。(以OA系统时间为准,16:35分前提交有效,延迟交卷者至少扣5分。)
一、 单项选择题30分,每题3分。
1.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日期是(      )
A2012年10月10日
B2012年10月22日
C2013年1月1日
D2013年10月1日
2.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缺陷中心)的要求,生产者(国产)需提交备案的主要材料中,需要下载后打印盖章后邮寄到缺陷中心的材料是:(    )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B生产厂基本信息登记表《汽车召回授权委托书》
C生产者授权委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汽车召回授权委托书》
D生产厂基本信息登记表生产者授权委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 按照缺陷中心的要求,生产者(进口)需提交备案的主要材料中,需要有原件中英文并且盖章后邮寄到缺陷中心的材料是:(    )
A生产者(进口)基本信息登记表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C制造商基本信息登记表
D《汽车召回授权委托书》
4. 适用于条例的汽车产品是指(    )
A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
B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
C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
D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以及在国外生产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
5. 销售、租赁、维修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    ) 年。
A 2    B 5    C 10    D 20
6.条例规定生产者认为其汽车产品不存在缺陷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材料。
A 5    B 10    C 15    D 30
7. 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      )等措施消除缺陷。
A标识、修理、更换、退货
B标识、修理、更换、
C标识、修理、
D更换、退货
8.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
A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
B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召回报告
C未按照规定备案有关信息、召回计划
D隐瞒缺陷情况
9.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A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
B未按照规定保存有关汽车产品、车主的信息记录
C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
D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
10.下列关于召回与三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召回适用于所有汽车产品、三包只适用于家用汽车产品
B召回属于批量性问题,三包属于个案性问题
C召回法规从2013.1.1开始实施,三包法规从2013.10.1开始实施。
D汽车召回属于行政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销售者汽车三包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责任主体是生产者
二、 填空题30分,每空1.5分。
1. 《条例》规定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             安全,制定本条例。
中国汽车召回2. 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        的活动。
3.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信息备案工作,当前的联系地址:北京朝
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B座10层联系人姓名       
地址是               
4. 根据集团召回组织架构图,集团召回管理委员会中委员长是:                    ,集团召回主管是:                           
5. 缺陷中心统一确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计划》模版中,通常包括生产者信息、召回        信息、缺陷描述、缺陷的补救措施、召回的        、召回的预期效果等。
6. 为防止外购件批量质量缺陷导致我公司产品发生批量召回的损失,因此要求集团内部各子公司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签定年度协议时要在其中加入关于三包条款及              相关内容。
7. 对召回平台信息维护的要求:各整车公司召回专员对召回平台中的生产者、生产厂、执照代码、经销商、车型、配置、车主、技术服务公告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召回信息等,每月      日前一定要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新,上报DPAC召回平台审定。
8. 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                    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          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9. 条例所称生产者,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 并以其名义颁发        的企业。
10.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设计、制造、标识、检验等方面的信息记录以及汽车产品初次销售的车主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      年。
11. 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      、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12.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与生产者无        关系的专家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必要时对汽车产品进行技术检测或者鉴定。
13.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告知车主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生产者            的措施等事项。
14.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召回阶段性报告 和召回      报告。
15.依据集团下发的《QM P5.20.110-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销售者负责按生产者            的合同约定进行产品销售或相关服务;  负责按生产者的           进行相关产品召回工作并保存好各类工作记录。
三、 判断题20分,每题1分。对的写0,错的写X。
1. 缺陷中心对公司备案材料审查结果经常通过邮件发给公司召回专员或联系人,公司接收人可对其中的相关问题只能通过邮件进行回复,不能通过电话联系。(  )
2.根据集团组织架构图,如果子公司发生召回事宜,可以不通过集团召回主管直接上报集团召回管理委员会。(    )
3. 根据集团组织架构图,各子公司召回管理工作组中至少有组长、执行组长、召回专员组成。(    )
4. 如果发生召回事项,公司在向缺陷中心提交《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计划备案申请单》时,该申请单不可自拟模版,应以缺陷中心统一的模版填写。(    )
5.当前,缺陷中心统一确定的召回工作模版中没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费用统计表》的模版,企业需要自行确定编写格式。(    )
6.召回专员对公司发生的各类召回业务,应负有保密责任。(    )
7.集团下发的《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激励办法》中规定,在汽车召回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由于个人的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对于可以计算损失额的,实行分挡累计计算,具体分档赔偿比例与标准按集团“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中第三章第六条第一款执行;对于无法计算损失额的,经济赔偿按该章第七条执行。(    )
8.召回专员离职时,可以不对新接人员进行全面的工作描述与交接。(    )
9.如果公司召回事项全权委托供应商所在公司进行,我司对本召回过程及其结果则可以完全不用关注,可以不闻不问。(    )
10.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通信地址。(    )
11.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    )
12.从中国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如果发现存在批量缺陷,可以不实施召回(    )
13. 生产者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如实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
14、生产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不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
15.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为汽车产品可能存在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缺陷的,可以直接开展缺陷调查。(      )
16.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将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资料、产品和专用设备用于缺陷调查所需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以外的用途。(    )
17. 条例规定召回企业修改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可以不重新备案但应通知消费者。(    )
18. 生产者依照本条例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则可以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汽车产品存在本条例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质量问题的,车主有权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
19.召回计划在三个月以上的召回,每三个月需提交一份召回阶段性报告;未超过三个月的召回,可最终提交召回总结报告。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主管部门可以不定期的要求生产者提供召回阶段性报告。(    )

20. 各整车生产单位有责任负责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组织建立并保存零部件批次追溯管理系统;负责在采购系统的支持下组织零部件供应商签署责任追偿协议,发生召回后保存证据对供应商实施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