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苏州汽车
1 调查概要
1.1调查背景
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在各地高发,关系众健康、生态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环境风险问题集中显现,开展以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为基石的主动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摸清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情况,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
险隐患,改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管理水平,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已开展现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1.2调查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88号令)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分析公司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情况;
(2)通过对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健全该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应急器材配备,预防公司事故的发生;
(3)通过对公司事故应急资源调查,使公司了解周边社会应急资料,加强与社会应急资源的沟通、协作,防止事故扩大;
(4)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经济救援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参考,促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稳步进行。
1.3调查主体和调查对象
1.3.1调查主体
本次应急资源调查的主体为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3.2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主要为盛安(苏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厂的应急资源、周边协议互救企业的应急资源、区域内消防、医疗等应急资源。
1.4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06月05日施行;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2010年09月28日施行;
(7)《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2010年12月27日;
(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施行;
(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2014年4月3日施行;
(10)《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2015年4月7日;
(11)《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号),2019年3月1日;
(12)《关于印发<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应急[2019]17号)。
1.5调查时间
本次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时间为2019年8月~2019年11月。
1.6调查工作程序
图1-1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工作流程图
1.7应急物资调配流程
图1-2 应急物资调配流程图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