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
条形码ECV/VCVS
1994年6月
GM 1737
前言
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已经设计成机读条形码信息的零部件在制造和组装系统内提供统一的执行。这些系统,通常表示ECV(发动机/变速箱部件验证)和VCVS(汽车部件验证系统),用于保证正确制造, 追溯零件,产品工艺其它应用。条形码系统通常与其它厂内系统集成一体。通用汽车公司(GM)的质量和可靠性人员负责ECV/VCVS零件条形码协调委员会内进行协调。
包含其它应用的条形码规范单独列出。
这些规范替代通用汽车公司以前的名为《条形码光学字符标识部件标签原则和推荐的作法》(1980年6月23日最后一版)和《零部件条形码规范》(1984年2月1日出版,1988年9月最后修订)这些规范可以与汽车工业工作组的《单件零件标识标准》(AIAGB-4、共同使用)。
北美机构(NAO)质量/可靠性可追溯性标识符要求,TIR15-300和通用汽车部件验证与可追溯性规程(GP-7),描述了这些规范的执行和应用。
北美机构质量和可靠性人员
通用汽车大楼
6-159房间
3044  West grand Blvd
Detroit, MI 48202
外线 (313)556-6163汽车零件图
Centrex  8-346-6163
出版人:
全球采购
可通过如下机构获得
Boise Cascade Office Praducts
1-800-421-7676
1984.2.1
1985.5.1  第2版修订
1986.9.1修订
1987.6
1988.9
1990.9
1992.7
1994.6
零部件条形码ECV/VCVS规范
目录表
章节页号
1.  总则  1
1.1范围 1
1.2通用汽车草案标准 1
2.  符号  1
2.1代码39 1    2.2代码密度和尺寸 2
2.2.1金属标签代码密度 2
2.2.2SIR传感器代码密度 2
2.3条形和空白宽度允许公差 2
2.4可读说明 3
2.5空白区 3
3.  印制和质量保证要求 3
3.1印制要求 3
3.2质量保证要求 3
3.2.1首件批准和工序能力要求 3
3.2.2数理统计过程控制 3
3.2.3过程内检验要求 3
4.  标签材料 4    4.1衬底 4
4.2墨水 4
5.  条形码信息格式 4
5.1ECV/NCVS只需验证的信息 4
5.2ECV/VCVS验证/可追溯性 4
5.3协调 5
6.  应用程序数据表格和绘图 6
6.1数据表格 6
6.2部件上位置 6
7.  修改  6
7.1对修改的要求 6
7.2标签位置修改要求表格 6
7.3GP-7标签要求修改请求表格 10
7.4部件和供应商代码分配请求表格 11
例子
图1. 验证和可追溯性条形码标签规范 7
图2. 只需验证的条形码标签规范 8
图3. 对基础34到基础10的转换和解码。 12
附录
1.  主部件清单标识符 13
2.  主供应商清单代码 16
3.  通用汽车零件条形码验证规程 19
条形码符号规范
1.总则
1.1范围:本规程包含用于发动机部件验证(ECV)和汽车部件验证系统(VCVS)应用的条形码符号摫匦霐(SHALL)表示要求。“应该”(SHOULD)表示建议。
1.2通用汽车草案标准
通用汽车草案标准向工匠说明负责汽车标签,广播代码和零件条形码的三个委员会的存在和设计要求,每个部门必须有一个负责的人或工作组向负责的工程师和其它机构提供详细的条形码规范。每个规范的图纸中必须给出充分的信息,必须给出零件上标签的正确位置。
所有新的应用条形码标识的产品在推出生产这前,必须由零件条形码协调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  符号
2.1代码39:代码39符号必须用于所有的ECV和VCVS应用。本代码是可变长度的,双向的,考虑周到的,可自检的,字母数学混合的条形码。它的数据字符集包含43个字符:0-9,A-Z,一,·,$,/,十,%和空格。每个字符由9个元素组成:五个条形和四个空格。9个元素中的3个是宽的(二进制值为1),
6个是窄的(二进制为0)的。每两个字符之间都有一个问距,形成了总共5个条形和4个空格,一个共用字符(*)专门用来作为起始和停止字符,星号(*)与其前面一段空白区共同标记一个起始字符;与其后的一段空白区共同使用标明一个停止字符。
代码39符号如下所示:
星号(*)代表一个独一的开始/停止字符,该字符必须是每个条形码符号的首尾字符.
3-of-9字符集的最后四个字符,“$”,“/”,“十”和“%”除非得到零件条形码协调委员会的批准,不得用于ECV/VCVS之应用。
2.2代码密度和尺寸:代码39的重要参数是窄元素的平均宽度(条形和空格)与宽元素与窄元素的平均比例,可根据特殊应用之要求改变条形高度,除非另有说明,条形的最小高度必须为9.5mm(0.375英寸)或条形码长度15%二者中较大者。
用于ECV/VCVS标签部件的窄元素的平均宽度必须在0.21mm(0.085英寸)和0.30mm(0.0115英寸)范围之内,由于工艺能力的允许误差为±0.025mm(0.001英寸)。宽窄元素比例必须为3:1,并允许在2.8:1和3.2:1范围内变化。
在一个给定的3-of-9条形码符号系统内,不得改变不同元素的平均宽度和宽窄元素的平均比例。
下图“A”演示了X尺寸的允许范围如何与X的绝对限值发生关系。阴影部分表示满足误差公式规范的X值.
字符间的间距最小值为窄元素宽度二倍,最大值为宽元素的宽度±公差。
■公差
+最小值
◇最大值
△标定值
所有尺寸以英寸为单位, 比例3:1
2.2.1金属标签代码密度:金属衬层标签允许较低的条形码密度,以方便与验证和可追溯性同时进行永久标识和为工艺控制而做的固定站点的扫描,窄元素尺寸允许上限为0.394mm(0.0155英寸)。其它规范仍适用(即公差,比率P.C.S,印制对比度信号)。
2.2.2SIR传感器的代码密度和尺寸:在SIR传感器上允许印制较高密度的代码39或代码93的条形码,以简化永久标识,验证和可追溯性。最小条形高度必须为65mm(0.260寸),最小空白区必须为
3.5mm(0.138英寸)。窄元素的平均宽度的最小值必须在0.19mm(0.0075英寸)和0.30mm(0.0115英寸)范围内,并按工艺能力允许有±0.025mm(0.001英寸)的公差,宽窄元素宽度之比必须在200:1与3.2:1范围内,其它规范仍适用。
注释:
(1)本修正是根据Intermec的8413 高密度条形码打印机规范开发的.该规范遵循MIL-STD-1189,DOD条形码要求。
(2)未在文本中详细列出的代码93条形码符合印制范围,应遵循Intermec公司,1989年版,David
C.Allais著的条形码符号标准, 附录B或等同的工程审核。
2.3 条形和空格宽度公差:可打印的宽度公差T是窄元素平均宽度X和宽窄元素宽度平均比例N的函数。公差定义如下:
T
N X =
±-
423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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