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房价调控细则
  深圳市规土委公布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现售价格管理操作细则》。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深圳出台房价调控细则,欢迎阅读!
深圳出台房价调控细则:预售
深圳二手汽车  住宅和公寓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均价
  《操作细则》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售价格管理进行了明确。深圳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预售审批预审查制度。深圳市规土委各管理局在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前,需对拟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资料进行前期审查,对项目的申报价格进行合理指导。
  按照《若干措施》的相关规定,拟申请预售项目属首次申请预售的,其户型(按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90~144平方米、大于144平方米三种类型计,以下同)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周边无同类在售项目参考的,可参照周边同类二手房价格;拟申请预售项目属分期开发再次申请预售的,其户型申报均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前一期实际销售
价格,如前一期销售的项目无同类户型或价格明显低于当前市场平均价格的,可参照周边同类同户型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
  下调备案价格也需有度有节奏开展
  深圳完善预售价格备案和备案变更制度。预售价格备案仍按当前操作的程序办理,规土委旗下各管理局在办理预售审批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按照《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市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办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上调备案价格的变更手续,各管理局不再办理相应上调价格系统数据修改的有关手续,下调备案价格也需有度有节奏开展,不得短期内大幅度下调,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深圳出台房价调控细则:现售
  1.对于已批预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转现售的,套房备案价格仍按预售申报价格确认,备案价格继续通过系统对外公示。
  2.对于未办理预售直接办理现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登记中心要在项目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和分证变更登记之后,告知开发企业携带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户表等材料并至
少以栋为单位到项目辖区管理局申请办理现售价格指导手续(具体标准参照预售项目预审查制度);信息中心要及时将现售的套房数据导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各管理局办理现售价格指导手续后将套房价格录入系统并对外公示。未申请办理现售价格指导手续的项目,不得开通网签现售合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