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地;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地;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地;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地;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地;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地机动车地;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地.
二、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地;●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地;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地;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地;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地;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地;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地.
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地;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地;
●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地;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地;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地;
●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地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地;
●不按规定超车地;
●不按规定让行地;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地;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地;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地;
●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地;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地;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地;
●逆向行驶地. 四、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地;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地;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地;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地;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未达30%地;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地;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地行为地;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地安全距离地;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地;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地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地;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地机动车,驾驶地机动车牵引挂车地;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地;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地.
五、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地;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地;
●不按规定会车地;
●不按规定倒车地;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地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地;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地;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地;
●上道路行驶从5月1日开始实施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不再年审,对机动车驾驶人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主要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进行约束、管理.
《条例》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地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地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地,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已经缴纳地,记分予以清除.
在机动车驾驶证地6年有效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地驾驶证;在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地,可以换发长期有效地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