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完整版)
以下是新交规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完整版:
1.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2.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记12分;
3. 未按规定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记12分;
4. 满分记分为12分。
二、机动车驾驶方面的违法行为:
1. 未按规定右转弯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记6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 未按规定让行发送警请求救车辆、工程救险车辆通行:记6分;
3. 逆向行驶:记12分;
4. 未按规定会车:记6分;
5. 未在限制的时间内从机动车道左侧超越其他车辆:记6分;
6. 违反禁止标线、禁止标志指示的:记6分;
7.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记2分;
8. 满分记分为12分。
三、机动车行驶超速方面的违法行为:
1.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超过10%:记1分;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超过20%:记3分;
3.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超过50%:记6分;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
5. 在城市非高速公路的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无直接危及后果:记1分;
6. 在城市非高速公路的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造成人员受伤的:记3分;
7. 满分记分为12分。
四、其他关于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 违反规定载人的:记3分;
2. 违反规定载货的:记3分;
3. 违法使用警报器、使用闪光灯的:记6分;
4. 机动车驾驶人有负有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未按规定督促驾驶人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超员、不载超限或超载的:记3分;
5.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记6分;
6. 满分记分为12分。
以上是新交规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完整版。请注意,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记分分值也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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