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违章行为被发现的,就会对其进行相应的
处罚。那么,你知道交通违规处罚扣分标准是怎样的吗?接下来就跟着一起去看看交通违规处罚扣分标准吧。
交通违法的处理: ( 被交警抓到 )
1、闯红灯,记 6 分,罚 100 元。
2、酒驾, 5 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 3 分,罚 100 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 1 分,罚 50 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 3 分,罚 100 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 1 分,罚 100 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 12 分,顶额处罚。
8 、超速驾驶,记 6 分。
从 xx 年 7 月起, 7 种摄录违法 ( 非现场处罚 ) +记分: ( 是摄录 )
1、闯红灯, 200 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00 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 100 元。
4、超速行车, 200 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 100 元。
6、逆行, 200 元。
7、违停车, 200 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6 分:
1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3 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 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 1 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
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
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 200 元以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 200 元以下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 200 元以下的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
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注:1、对当事人处以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当事人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
(1)对非本辖区 ( 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 ) 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 ( 含) ,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 ( 含)
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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