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评星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公司运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 号)、《关于做好 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65 号)、深交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专项活动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自查情况
    公司从 2011 年 8 月 25 日起,切实开展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担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指导董事会办公室、会计部、审计部成员全面开展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公司专项工作小组完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2、接受公众评议情况
    2011年9月10日至9月24日为此次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阶段。公司于201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中公告了专门的电话、传真、,以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收集各方评议意见。截止公众评议结束之日,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评议或意见。
3、接受深圳监管局的检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于2011年9月14日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9月21日对公司下发了《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给公司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自查和深圳监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严密的整改计划,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战略发展、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人才选拔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9月30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披露。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将按照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强化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全面定期地开展相关工作,真正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作用。各专业委员会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高管绩效考核、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价值,为加强公司治理做出贡献。
2、提名委员会设置有待完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由四名董事组成,具体成员为:王传福、吕向阳、李东和武常岐,因前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林佑任任期已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目前暂由王传福代为召集会议。
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
    2011年9月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厘定其酬金的议案》,补选李连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新成员,担任独立董事。
    2011年10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连和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补选李连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