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MBA教学案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发展战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发展战略
教学案例】
2019年04月23日
表6 比亚迪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主要股东)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王传福 38504600 38.50
2 吕向阳 16142300 16.14
3 广州融捷 11487400 11.49
4 夏佐全 8433000 8.43
5 杨龙忠 5312100    5.31
1.2 比亚迪设立、H股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1.2.1 比亚迪实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4日,广州融捷与王传福等39名自然人签订《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方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比亚迪实业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0日,比亚迪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比亚迪实业变更为比亚迪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1.2.2 比亚迪H股发行上市
经香港联交所同意,比亚迪于2002年向投资者首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
股14 950万股(含超额配售1 950万股),并于7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
称为“比亚迪股份”,股票代码为“01211”,发行价格为10.95港元/股。
本次发行H股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如下项目:
(1)扩大生产能力及研究、开发和制造与锂离子电池有关的新产品,特别是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型电脑、个人数据助力器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的锂离子方形及圆柱形电池及锂聚
合物电池;
(2)开发及制造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的化合物;
g12 g13区别(3)供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用二次充电电池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制造;
(4)燃料电池及太阳能电池的产品研究、开发及制造;
(5)移动电话的显示屏产品的研究、开发及制造,包括设立STN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的生产
设施;
(6)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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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与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有关的收购机会用途;
(8)补充一般营运资金。
比亚迪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3 95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53 9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39 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29%;H股股东持有14
9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71%。
1.2.3 比亚迪发行H股后资本公积转增
2008年3月20日,比亚迪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以
2007年6月30日比亚迪总股本53 9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比例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 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转增完成后股
本总额由53 950万股增至205 010万股,注册资本由53 950万元增至205 010万元。
1.2.4比亚迪H股定向增发
经2008年12月3日召开的比亚迪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确认及追认比亚迪与中美能源于2008年9月26日就比亚迪向其定向发行上市外
资股签订策略投资及认购协议,同意比亚迪向中美能源或其全资附属公司定向发行配售22 500万股境
外上市外资股股票,每股港币8.00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比亚迪股本总数增至227 51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227 51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1 800 000副车架
000元。
本次定向增发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如下项目:
(1)汽车零部件以及电动汽车研发项目;
北京车展地址(2)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中美能源于1998年8月10日在美国爱荷华州注册成立,其授权股本为115 000 000股普
通股(无面值),其中截至2011年2月28日已发行74 609 001股,是Berkshire Hathaway Inc.的综合附属公司。
中美能源是一个由多家主要从事生产、运输及供应源自不同种类原料(包括煤炭、天然气、地热、水电、核能、风及有机燃料等)能源的公司所组成的集团控股公司,并向全球逾690万元客户提供电力及天然气服务。
截至2011年2月28日,中美能源的主要股东情况如表7所示。
表7中美能源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主要股东)
与中美能源关系 出资比例(%) 1 Berkshire Hathaway Inc.
89.8 2 Walter Scott,Jr.先生
中美能源董事    5.6 3
Gregory E. Abel 先生 中美能源总裁、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0.8 4
Tetrad Corporation Walter Scott,Jr.及其下述子女拥有的公司 0.6 5 Suzanne and Walter Scott
Foundation  0.4
中美能源的控股股东Berkshire Hathaway Inc.(以下简称Berkshire)是一家注册成立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BerkshireHathaway Inc.拥有多家从事包括财产及伤亡保险及再保险、水电及能源、金融、制造、服务及零售业等广泛业务活动的附属公司。著名的美籍投资家沃伦·巴菲特(Warren E. Buffett)先生为Berkshire Hathaway Inc.的最大单一股东。
中美能源入股比亚迪,有助于提升比亚迪资本市场形象以及比亚迪产品在全球的知名度;比亚迪计划充分利用中美能源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及影响力,帮助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新能源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推广。
206cc2.2.比亚迪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比亚迪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汽车最新报价
比亚迪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1 收购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汽车)的股权
2.1.1 第一次股权收购及更名
2003年1月20日,比亚迪召开董事会,批准收购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57%的股权及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确定为1.995亿元及0.7亿元。以200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93 061.92万元、负债总额为60 163.49万元、净资产为32 898.43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比亚迪持有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77%的股权。
2003年4月17日,西安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1.2 第二次股权收购
2004年2月20日,比亚迪召开董事会,同意收购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比亚迪汽车2%的股权,收购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比亚迪汽车13%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确定为700万元及4 55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比亚迪持有比亚迪汽车92%的股权。
2.1.3 第三次股权收购
2005年3月8日,比亚迪召开董事会,同意收购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比亚迪汽车7%的股权。2005年4月25日,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比亚迪签订《西部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进一步确定上述收购事项。
上述收购完成后,比亚迪持有比亚迪汽车99%的股权,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比亚迪汽车1%的股权。
2.2 比亚迪电子上市
2007年,为满足比亚迪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海外平台、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比亚迪决定将下属手机精密部件业务进行分拆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为进行该次分拆上市,比亚迪进行了一系列重组:
2.2.1 境内手机精密部件业务分拆
2006年,比亚迪与比亚迪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所持有的比亚迪精密制造75%的股权以及天津比亚迪75%的股权转让给比亚迪香港。
2.2.2 搭建上市架构
为将境内手机精密部件业务整体注入未来上市公司,比亚迪通过设立一系列公司以搭建上市架构。比亚迪以比亚迪香港于2005年在英属维尔京岛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金
菱环球为主体,由其于2006年在开曼岛设立全资子公司比亚迪开曼,并将该公司作为
拟上市主体。随后,比亚迪开曼在英属维尔京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领裕国际。至此,上市的基本架构已搭建完成。
2.2.3 境内手机精密部件业务重组
鉴于上市架构已经搭建完毕,比亚迪决定将境内手机精密部件业务整体注入拟上市公司,并由领裕国际作为主体向比亚迪香港进行如下收购:
2006年,比亚迪香港与领裕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天津比亚迪100%的股权及比亚迪精密制造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领裕国际。自此,比亚迪境内手机精密部件业务已完成重组。
2.2.4 拓展境内、外手机精密部件业务主体
为进一步拓宽比亚迪手机精密部件业务范围,比亚迪决定增加设立境内、外手机精密部件业务主体。
2007年,领裕国际与比亚迪精密制造共同投资设立惠州比亚迪电子,其中比亚迪精密制造持有惠州比亚迪电子75%的股权,领裕国际持有惠州比亚迪电子25%的股权。同年,比亚
迪下属全资公司比亚迪欧洲将其持有的比亚迪匈牙利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领裕国际。随后,领裕国际在印度独资设立比亚迪电子印度。
2.2.5 上市架构重组
2007年6月,比亚迪通过比亚迪香港设立比亚迪电子,代替比亚迪开曼作为拟上市公司。随后,由金菱环球向比亚迪香港收购比亚迪电子的股权,代价为1 000港元。最后,由比亚迪电子向金菱环球收购其所持有的比亚迪开曼100%的股权,作为对价,比亚迪电子向金菱环球发行新股。截至2007年7月,上述重组全部完成。
经过上述一系列境内、外重组,比亚迪手机精密部件业务的全部资产已注入比亚迪电子。
2.2.6 比亚迪电子上市
比亚迪2007年11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比亚迪电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计划。2007年12月20日,比亚迪电子正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为“比亚迪电子”,股票代码为“00285”。
比亚迪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65.76%的股份,Gold Dragonfly Ltd.持有比亚迪电子7.47%的股份,公众股股东持有比亚迪电子26.77%的股份。
2.2.7 比亚迪与戴姆勒奔驰成立合资公司
2010年5月27日,比亚迪与戴姆勒奔驰正式签订合资经营协议,在中国成立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各占一半股权。合资公司将为中国市场开发电动汽车。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开发的新一代电动汽车将结合戴姆勒在电动汽车结构和安全领域的专有技术以及比亚迪卓越的汽车电池和驱动技术。戴姆勒和比亚迪将以双方共同创立及拥有的品牌,将新一代电动汽车推向市场。
比亚迪主营业务概览
3.
3.比亚迪主营业务概览
比亚迪主营业务概览
比亚迪目前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同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比亚迪在工信部公布的2010年(第二十四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排名第八位;在美国《商业周刊》公布的全球IT企业百强2010年度排名中位列第一位,且在其公布的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50强2010年度排名中位列第八位,居中国企业第一位。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2010年轿车生产企业销量排名中位列第六位,并位居国内非合资轿车生产企业第一名。
3.1 二次充电电池业务
比亚迪是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华为、中兴等手机领导厂商,以及博世、TTI等全球性的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