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G/02—2017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前言
按照铁路总公司要求,根据《〈行规〉〈行细〉编制规则》(铁总科技〔2017〕231号)规定,参照铁路总公司2017年6月组织济南、上海、北京、郑州、南宁五局起草的《〈行规〉〈行细〉五局编制范本》,结合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既有规章体系、行车组织及应急处置经验、行车设备设施实际,及公司制改革要求,集团公司总工室组织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客运、货运、信息处,调度所,安监室等主要业务处室,严格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坚持集团公司“五事”工作理念及“四严”工作要求,按照“把麻烦留给管理层、把简单留给作业层”的精神,完成了集团公司第一版《行细》起草工作。
一、较原《行细》基本框架变化较大。原《行细》第三章第
一、二、三、六、七、八、九、十、十一节单列成新《行细》第
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章等九章;第三章第四节拆分为“行车闭塞、接发列车、列车运行”三章;删除了第三章“第五节使用客列尾装置的列车运行办法”“第十二节救援与抢修”“第十三节特定地段有关行车组织的补充规定”“第四章电气化行车” “第五章其他规定”目录。有关条款分别纳入新《行细》第一、二、六、七、十二、十三章有关条款。
二、现场指导性更强。一是新《行细》纲目分界清晰。如原《行细》“第三章行车组织”各不同作业类别小节,独立设置为
十一章,更有利于现场学习。二是有关条款制订更具体。如对天窗点外上道作业、横越线路作业,分不同作业性质进行了具体细化规定,指导现场作业。三是对天窗点外进入栅栏内作业限速要求,在《技规》规定基础上,分不同情况进行了统一规定。进入防护栅栏不上道在安全地点时,对上下行正线限速160km/h及以下;上道作业本线封锁、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处置闲杂人员,考虑闲杂人员对高速运行的列车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在出栅栏前上下行线限速120km/h以下;栅栏内有大牲畜时,上下行线限速45km/h,安全针对性更具体,现场操作更容易。
三、技术管理责任分工更明确。一是有关涉及行车事项责任分工明确。有关集团公司行车设备技术资料公布、《技规》要求铁路局批准(确定、同意)事项等,均纳入《行细》第一章相应条款,明确责任部门及有关工作要求。二是专业技术规章内容不再纳入《行细》。对已经或能在专业规章说清楚的,属专
业规章规定的内容,经常发生变动的内容,分属主管业务处公布的行车技术资料,从《行细》中删除,纳入专业规章、专业部门公布,避免对相同工作出现多头规定。如原《行细》第58、59、60、62条,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员、驻站联络员、驻所联络员的主要职责,第89、90、91、92条涉及客列尾规定,第172条弓网联控有关规定,第179条列车乘务组配置的补充规定,均属专业规章内容且已在专业规章内有明确规定,不再在《行细》中规定;对于设于右侧的信号机、中继站设置地点、机车信号转换地点、列控限速范围划分、管内各线牵引变电所(开闭所)供电范围及分相设置位置等行车技术资料,新《行细》第2条已明确规定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公布,属LKJ基础数据、运行图技术资料
公布的,按规定公布,相关附件删除,不再纳入《行细》;牵引变电所(开闭所)供电范围因施工等原因经常发生变化,改由供电处定期更新并另行公布,不再纳入《行细》;原《行细》第175条梧州南站调车、施工作业的补充规定。现梧州南接触网支柱已改造,条款内容已失效,不再纳入《行细》。
四、确保了基本行车组织规定的延续性。新《行细》完整保留了经现场广大行车干部职工实践检验既有规章条款,良好的承继了原规定。如“特定地段行车组织基本要求、接发车作业、施工(维修)组织的补充规定”“在未设列控信息的股道上接发动车组列车的补充规定”“救援及抢修作业车出动的补充规定”“列车运行晃车的补充规定”“特大桥及隧道疏散通道表”等未列入《行细》编制规则编制目录的内容,纳入了相关章节的其他条款、附件,确保了基础行车组织规定的延续性及完整性。
全国高速将统一限速标志
五、高速、普速区段同一作业项目,能够统一规定的均统一规定。如《行细》第30条与《行规》第61条有关机车连挂动车组的规定一致,均需在10m前一度停车,再以不超过5km/h速度连挂;接触网挂异物降弓通过距离均规定为前后200m等。
六、集团公司管内暂未配置的行车设备作业条款,不作规定。如《行细》第73条道岔融雪装置使用的有关规定、第93条常态点灯的信号机关闭时机的补充规定,集团公司无相应设备及信号机关闭要求,具体条款不编写内容。
在《行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生产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反馈集团公司总工室。
参与《行细》编写的人员有:集团公司总工室李建平、黄建明、农念青,运输处陈旻、姚志,客运处韦安、陈军,机务处梁
流峰,车辆处徐静、周学奇,工务处朱德耄、黄佳佳、潘成瑜,电务处梁毅、徐坤、易永贵,供电处彭应斌、梁运鸿,安监室张杰,调度所王滋华,南宁机务段何仲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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