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安新改扩建项目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安新高速安全通行及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雨、雪、雾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安新高速公路及横向被交道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及引发施工人员伤亡、机械、设施受损,影响改扩建工程顺利实施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分级负责。在安新改扩建工程保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各施工单位充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各单位应急资源,发挥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五、应急组织体系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全国高速将统一限速标志1)组织机构
安新改扩建项目成立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新改扩建项目范围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安新改扩建项目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
各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2)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安新改扩建项目应急处置交通突发事件的措施;
(2)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4)应急处置道路因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或水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组织本项目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2、任务分工
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交通运行状况,及时准确的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路政部门:配合高速交警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提供路面信息,参与抢险救护,及时调配机械、车辆,满足交通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的需要。
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及时下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与安排,做好施工组织与施工保通的协调,及时调配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车辆,满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的要
求。
施工单位:及时报告突发事件,调配人员、机械及设备协助交警、路政部门处置交通突发事件。
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应急责任制,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机构,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I级预警(特别严重突发事件)、Ⅱ级预警(严重突发事件)、Ⅲ级预警(较重突发事件)、IV级预警(一般突发事件)。
1、I级预警
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拟发出I级预警。
发布I级预警报省交通厅、交通部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2、Ⅱ级预警
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拟发出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由省交通厅报省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交通部备案。
3、Ⅲ级预警
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拟发出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由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交通厅备案。
4、IV级预警
导致或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拟发出IV级预警。
IV级预警由县(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