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
保险包括强制保险以及自愿保险两种,而我们在购买机动车辆时,一般都会强制我们购买交强险。国家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济无门的情况发生。但是,可能有这样一种原因,在交强险过期一个月后,我们没有计算缴纳时间,最后导致交强险过期。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已经过期的交强险还能不能续交呢?
一、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交强险过期是否有处罚?
一、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交强险过期是否有处罚?
如果交管部门发现机动车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强险的投保事宜,那么,就会对未办理交强险的机动车进行扣留,并要求车主进行投保,并且还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保险费的2倍金额,车主如果及时的补办交强险,那么,可以携带办理好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来领取机动车辆。
如果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来放置交强险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可以对机动车辆进行扣留处理,对车主进行通知,要求其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是对交强险进行补办,并且,还能处以20元至200元的。如果车主了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对交强险进行有效的补办手续,就可以将机动车领取。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车发现后,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由此可以看出,强制险过期后还开车上路的车主将会受
到有关部门的何种待遇了。
三、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是否可以续期?
交强险到期后,应该尽快购买交强险续保。此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直接保险公司投保:
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2、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3、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机动车交强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
三、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是否可以续期?
交强险到期后,应该尽快购买交强险续保。此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直接保险公司投保:
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2、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3、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机动车交强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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