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运⾏过程中发⽣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依法承担的对受害⼈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法定保险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包括哪些?
第三者指除保险⼈与被保险⼈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即保险⼈、被保险⼈、本车发⽣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的家庭成员。
机动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中哪些⼈不属于“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与保险⼈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
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旦这些⼈下车后,
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车辆本⾝,以及车内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员视同等于被保险⼈,所以发⽣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另外,私车家庭成员也不属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