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青岛分公司车险险种告知单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投保我公司商业车险!为了增进您对我公司商业车险险种的了解,方便您投保选择,我公司特意制作此告知书,列明本公司所有商业车险主险及附加险种,并对相应的保险责任做了简要介绍,供您投保时参阅。各险种保险责任具体内容以本公司条款为准。
险种名称 | 主附险 | 保障范围简述 | |
1 |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 基本险 | |
2 | 车辆损失险 | 基本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保险的车辆损失,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或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仅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的损失,以及发生本条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3 | 全车盗抢险 | 基本险 | 在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为查明下落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因保险车辆全车在被盗抢、抢劫、抢夺后受到的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以及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
4 | 车上人员责任险 | 基本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5 | 玻璃单独破碎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
6 | 车身划痕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
7 | 自燃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
8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造成保险车辆停驶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9 | 代步车费用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对于被保险人需要租用代步车发生的费用,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10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
11 | 车上货物责任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12 |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
13 |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由于保险车辆或其他机动车辆自身油料或所载油料泄漏造成道路路面的污染损失及清理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依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14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按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本车上人员的伤残、死亡或怀孕妇女意外流产,受害方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依照法院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
15 | 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存放于保险车辆之中的高尔夫球具与保险车辆同时遭受盗窃、抢劫、抢夺以及车辆失窃寻回后的球具丢失,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
16 | 涉水行驶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的,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发动机的修复费用。 |
17 |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所载行李物品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18 | 保险事故附随费用损失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保险单签发地以外的地方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丧失行驶能力的,保险人在本条款规定的赔偿限额内对被保险人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额外住宿费、交通费用予以赔偿。本特约条款所称丧失形式能力是指保险车辆因车辆损失险保险事故受损,非经牵引、吊装不能移动的情形。 |
19 | 车辆重置特约险条款A、B | 附加险 | 因发生车辆损失险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坏,其修复费用达到发生保险事故时同类型新车购置价的相应比例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本特约条款的规定申请将保险车辆置换为相同型号的新车。 |
20 | 换件特约险 | 附加险 |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坏而需要修复时,对受损零部件修复费用达到该部件更换费用30%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应予修理的配件给予更换。 |
21 | 系安全带补偿特约险 | 附加险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车辆车上人员若在事故中系安全带的,对于本车上人员的死亡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评定为一级伤残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增加赔偿限额。 |
22 | 指定专修厂特约 | 附加险 | 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本特约条款的,车辆损失险保险事故发生后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在修理前应当按照主险条款的规定,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修理方式和费用。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本特约条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约条款的保险费的,车辆损失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自主选择具有保险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
23 | 特种车特约 | 附加险 | 本保险特别约定,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挖掘机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地下电线、电缆、管道等设备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其它损失;自卸车因车厢未落下行驶造成车厢与外界物体碰撞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及第三者责任;其他特种车(如吊车、推土机、挖掘机、水泥搅拌车、自卸车、水泥泵车等):1、因低级塌陷而导致车辆倾斜、倾覆引起的保险车辆损失及第三者责任;2、吊车在装载货物过程中,由于吊臂(含绳索)断裂造成的吊臂(含绳索)自身损失;3、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则,导致机械臂车或车身触及高压线所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 |
24 | 多次事故免赔特约 | 附加险 | 选择适用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保险事故(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在事故责任免赔率的基础上,绝对免赔率从第三次保险事故开始每次增加5%,但累计增加不超过25%。 |
25 | 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 | 附加险 |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 |
26 | 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 | 附加险 |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
投保人签名机动车辆交强险 :已阅知以上内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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