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其对汽车产生更高需求,同时也为我国交通运输带来更大压力。交通安全至关重要,从以往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来看,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只有加强控制,才可保障汽车驾驶员人身安全,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性。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分析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之后提出保障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有效控制措施。
关键词: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交通安全;控制措施
前言:近几年来,由于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数量急剧上升。这种问题不仅会对汽车驾驶员人身安全产生严重威胁,还会阻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应深入探究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加大各项因素管控力度,从根源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一、影响交通安全的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探析
(一)攻击性驾驶
攻击性驾驶还可被称为寻衅性驾驶,主要含义为在人为主观意识影响下,对驾驶环境内其他人
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产生损害。例如恶意追尾、车辆拦截、违章超车、超速驾驶、随意变换车道、辱骂、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这种行为会对交通道路上其他人安全性产生严重威胁。与此同时,攻击性驾驶还会出现更为极端的表现形式,为暴力驾驶[1]。主要表现为汽车驾驶员使用机动车作为武器,对他人身体健康与车辆进行损害,是极为恶劣的侵犯性犯罪行为。
通过对攻击性驾驶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出现攻击性驾驶的汽车驾驶员主要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年轻男性,年龄处于18-26岁之间,文化程度较低,拥有饮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另一类为单身女性,年龄处于35范围内,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较低。这两类汽车驾驶员产生攻击性驾驶的主要原因包含:第一,经受挫折。由于汽车驾驶员个体需求未得到满足,导致其失去理智无法自控,进而生成攻击性,对交通安全与他人生命安全产生威胁。第二,戾气重,天生具有极强对他人的敌意,脾气火爆,经常与人发生冲突,最终出现攻击性驾驶行为。第三,环境影响。由于受到原生家庭、工作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容易发生攻击性驾驶行为。
另一方面,除自身攻击性因素外,生物学因素也会造成汽车驾驶员出现攻击性驾驶行为。通
过对相关实验资料进行研究可以看出,攻击性驾驶行为与血液内雄性激素水平息息相关,因此相比于女性来说,男性更容易出现攻击性驾驶行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男性睾酮水平较高。
(二)交通事故倾向性
交通事故倾向性还可被称为事故多发倾向,主要含义为相比于其他人,拥有这类特质的汽车驾驶员更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结合相关研究资料看出,事故倾向性属于某部分汽车驾驶员长期、稳定个性特点,然而另外一部分汽车驾驶员则拥有短期、可变状态的事故倾向性。造成这种区别的主要因素在于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与不同汽车驾驶员,也可将其理解为事故倾向性会受到汽车驾驶员所处环境直接影响。为消除汽车驾驶员事故倾向性对交通安全产生的危害,可筛查具有交通事故倾向性汽车驾驶员人,可达到一定的交通事故预防效果。
(三)汽车驾驶员性格与智力
不同汽车驾驶员拥有不同性格与智力水平,从性格方面来看,可将汽车驾驶员划分为内向型
、外向型、标准型。作为一名内向型汽车驾驶员,其在驾驶汽车过程中,比较小心、谨慎,各项操作较为从容。对于一名性格外向型汽车驾驶员,其具备更强的车辆驾驶风险意识,尤其面对突发状况,会具备更快反应,操作更加迅速汽车安全驾驶[2]。但通过对大量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外向型性格汽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概率更高。另一方面,依据汽车驾驶员性格特点,还可将汽车驾驶员性格细化为轻率、机敏、谨慎、迟钝四种类型。其中迟钝、轻率类型的汽车驾驶员更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这类汽车驾驶员社会适应性较弱,个性较强。然而若汽车驾驶员性格为谨慎、机敏,则具有更强社会适应性,进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除这几种性格外,还有一类特殊汽车驾驶员人,则为反社会人,这类人极易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对于汽车驾驶员智力影响因素方面,无论智力过低、过高的汽车驾驶员均拥有较高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然而智力处于正常水平范围内的汽车驾驶员,其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较低。
(四)疲劳驾驶
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作为导致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原因,通过对近几年交通事故数量、类型进行总结分析,发现疲劳驾驶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占据事故总体52%,其中还可将其划分为信
息处理疲劳与肌肉疲劳两种类型,尤由此可以看出,疲劳驾驶会对汽车驾驶员驾驶危险性产生直接影响。汽车驾驶员进行车辆驾驶过程中,会表现出一定驾驶能力,由于其处于疲劳状态,汽车驾驶员驾驶能力变回地域安全及时阈限范围,达到危险驾驶状态。
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因素包含缺乏充足睡眠、连续驾驶时间过长。第一,缺乏充足睡眠。部分汽车驾驶员由于工作等原因,导致睡眠质量下降,若汽车驾驶员睡眠时间不超过5小时,且驾驶时间大于10小时,会大幅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因此,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汽车驾驶员睡眠时间不得低于7小时。第二,连续驾驶时间过长。汽车驾驶员长时间连续驾驶车辆是导致其疲劳驾驶直接因素,相关研究证明,汽车驾驶员一旦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交通事故发生概率明显提升。因此,为避免因连续驾驶时间过长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出现,汽车驾驶员应将车辆连续驾驶时间控制在3小时范围内[3],保障行车安全。
(五)视觉功能
汽车驾驶员进行驾驶操作过程中,为获取全面交通信息,必须依靠听觉、视觉,由此可以判断出,汽车驾驶员静视力与交通事故与交通安全之间存在极大关系。为保障汽车驾驶员静视力满足车辆驾驶需求,通常会要求汽车驾驶员裸眼视力、矫正视力高于0.7。
另一方面,汽车驾驶员视觉功能还包含动视力、暗环境适应能力、动态立体视觉功能、动态视野范围内。其中若立体视觉受到阻碍,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尤其对于造成追尾事故的汽车驾驶员来说,其立体视觉功能较差。暗环境适应能力会直接影响到汽车驾驶员夜间视觉功能,从目前交通事故分析来看,大部分夜间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均为汽车驾驶员暗环境适应能力较弱。最后,对于动态视野范围方面来说,汽车驾驶员的动态视野范围若缺失,便无法在车辆驾驶过程中获悉全面交通信息,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六)驾驶失误
驾驶失误作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基础原因,而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因素为汽车驾驶员感知错误。由于汽车驾驶员存在视觉功能障碍,出现判断失误、感知失误,进而导致交通事故。汽车驾驶员发生的判断失误状况,主要因为其技能水平较弱,或是缺乏充足车辆驾驶经验,如未准确判断路面实际情况、车辆行驶速度、车辆距离、错车时间等,进而制定不适当决策,最终出现安全事故。对于汽车驾驶员操作失误方面,主要表现为汽车驾驶员未能及时纠正操作失误动作,影响因素包括汽车驾驶员车辆操作水平低、车辆驾驶经验不充足、动作缺乏准确性等。
(七)心理因素
汽车驾驶员心理因素也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主要表现为汽车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存在无证驾驶、车辆超载等行为。第一,无证驾驶。部分汽车驾驶员为满足个人利益需求,或未意识到交通安全重要性,可能会出现无证驾驶或所持证照与驾驶车辆型号不符现象。虽从目前我国交通规章制度来看,对这种情况进行一定控制,但缺乏长距离实时监控措施,导致这类交通事故频发。与此同时,这类汽车驾驶员没有充分掌握交通规则,存在较多交通安全知识盲区,最终酿成惨剧,属于损人不利己的恶劣行为。第二,车辆超载。我国对不同车辆的载重、载员数量制定明确规定,部分汽车驾驶员由于存在侥幸心理,不遵守相关规定擅自超载、超员。机动车一旦受到超载、超员压力,将会对车辆正常性能产生不良因素,因此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二、针对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
(一)制定严格汽车驾驶员准入制度
若想成为一名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驾照考试,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上路。
为加强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控制,相关部门应制定更加严格的汽车驾驶员准入制度,提高驾照考试门槛,在其中加入更多交通安全理论学习内容,确保汽车驾驶员在学习车辆驾驶技术、考试过程中拥有良好车辆驾驶意识,提高汽车驾驶员车辆驾驶技术水平。与此同时,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汽车驾驶员体检中加入更具实效性的视觉功能检测、心理测试、攻击性测试等内容,若人员不符合检测标准,坚决禁止其参与汽车驾驶员学习与考试,从根源避免攻击性人、视觉功能障碍人等相关人员成为汽车驾驶员,为交通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二)完善汽车驾驶员驾驶记录与肇事档案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汽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结果,成立汽车驾驶员资料档案、驾驶记录档案、肇事档案,尤其对于部分含有肇事记录与事故倾向的汽车驾驶员应重点防范,定期审查。首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对这部分汽车驾驶员开展理论知识与实践教育,及时掌握并解决汽车驾驶员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与侥幸心理,避免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发生突发状况,影响交通安全。其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可邀请安全专家,为汽车驾驶员传输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这类汽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水平。
(三)汽车驾驶员自行调节措施
第一,调整状态。作为一名汽车驾驶员,应积极调整自身生理状态,确保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可全面收集车辆道路信息,避免发生驾驶操作失误现象,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前,还应掌握天气、环境状况,不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开车出行,如暴雪、暴雨等。与此同时,受到雨雪天气影响,汽车驾驶员出行前,应彻底清理车辆,并保持挡风玻璃、后视镜清晰,防止道路信息正常获取受到影响。第二,保持良好心情,提升安全行车素养。汽车驾驶员应在稳定情绪下驾驶车辆,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安全行车素养,积极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提升汽车驾驶熟练度,避免发生判断失误等情况,保障交通行车安全。
结语:汽车驾驶员作为影响交通安全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深入分析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制定安全控制与防范措施,提高汽车驾驶员准入门槛,将心理教育、安全教育加入汽车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中。另一方面,作为一名汽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心情,不断提升自身汽车驾驶技术水平。通过双方共同控制,才可消除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影响,保障交通安全。
参考文献:
[1]皇甫海峰,孙中涛.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J].时代汽车,2023(06):166-168.
[2]秦志强.浅谈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J].休闲,2019(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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