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汽车安全驾驶技术汽车驾驶员除应严格遵守《工业企业企业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机动车辆常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1、普通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①发动机未熄火前,汽车不得添加燃油。
严禁汽油擦洗车辆、清洁零件和烘烤车辆。
③严禁用明火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在汽车周围应少用或不用各种火源。
④严禁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直接使用各种容器或其他自流方式向发动机上的汽化器内加注汽油。
⑤严禁将各种装盛汽油的容器放入驾驶室内。
⑥使用四乙铅汽油或混有动力苯的汽油时,严禁用嘴去吸或吹通油管及汽化器附件,以防中毒和损伤皮肤。
⑦汽油着火时,应用灭火机或砂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不得浇水;在有汽油的地方,禁止吸烟,不得有火种。
⑧汽化器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⑨严禁使用高压线“吊火”的作法。
⑩严禁用短路法检试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2、安全注意事项
①汽车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电门,迅速拆去一根蓄电池电线以截断电源,不可乱扯电线路。
②调整发电机上的传动胶带时,发动机必须处于停止转动状态。
③一切容易发生转动和位移的部位,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④拆卸机件,不得使用不合适的土地。
⑤拆卸轮胎时,须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再放置托架,以做到稳固,并用三角木塞住其他车轮,以防车轮滑动发生事故。
⑥在车下进行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车轮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制动并将变速杆放入空档,方准作业。
⑦当出现意外事件时,驾驶员应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做出正确处理,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