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车祸全责怎么赔偿伤者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按道理是不用再出什么钱了。
主要是看定损情况,就是定的损失能否在实际修理中够用。不够用,那就出超过的部分。
我们这里,如果修理中发现修理费用比定的损失要多,那我们可以要求重新定损,追加费用。
车祸,对方全责,关于赔偿我都可以要求什么交通事故的责任
王致富
你好!首先,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你说的这种情形对方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追究其民事事责任。
维权渠道你可选择与对方协商、申请交警队调解,当然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具体可依以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
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 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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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
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骸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护理费、后续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
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
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余下全文>>
汽车出车祸了我全责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可以让修理厂全权代理的,不用垫付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的赔偿和医药费太高怎么办1、首先,目前事故全责这个结论是否交警部门正式的书面认定?如果不是的话,暂停一切更多的费用垫付,等待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最多就是让交警部门继续扣车,盲目垫付费用可能导致后续无法追讨。如果全责的认定已经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
书面认定,那么交警队收取此部分的押金才能提车是不合流程的做法。押金是用作为对方伤者未明确伤情之前你方先把扣留机动车提取的一种事故处理抵押,交警队收取的话一定需要出具收据凭证,在事故双方完成调解或者法院判决之后可以取回。
2、假设本事故认定你方全责,你方的车损只能由商业车损险作出投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