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互联网共享经济的来临,是人们期盼已久的社会资源共享化。其实应该不完全是的,至于原因,我们慢慢讨论。
“共享经济”真正进入到每一个普通老百姓耳朵里的节点,应该就是共享单车了。共享单车,产品(服务)更亲民、使用频次更高、政策束缚更小。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摩拜、ofo等共享单车的出现,好像是凭空的,像往常一样出门,而路边突然“格格不入”地、整齐地码放着一排排颜显眼的自行车。然而这些单车一经推出,马上就得到了市场的肯定,人们很快地接受了这种出行方式,而各个地铁站出口处往日大行其道的红小三轮儿忽然间不见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有点扯远了,但是恰好是因为这“1公里”是个空白,政府的格局过于宏观,无法顾及这样的细节,而互联网经济集中于线上,线下是弱势,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传统线下行业与互联网线上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如果说之前“知乎”、“分答”、“在行”以及各大搜索引擎家的“XX问答”属于软性的知识共享经济的话,那么我觉得这些新生的线下硬件共享可以称作“实体共享经济”——用互联网思维经营传统线下行业。
· 传统单车行业的生存之道
哪个牌子电动车最好传统自行车现在不好卖。在互联网思维的冲击之下,你做出来的自行车如果不以众筹的形式卖、如果不打着智能硬件的牌子卖、如果不吹捧车身材质、如果不卖几千上万人民币......你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见人!话虽夸张,但是纵观市场,就是这样。
再这样下去可能会死掉很多传统自行车制造商,这时候共享自行车出现了。自行车不是不好卖吗?那行,我们共享出去!
郭德纲相声中有一个包袱,讲的是:两家服装店,都希望对方能够倒闭,于是请了道士希望能够诅咒对方店铺,道士出招,说在自家大门上挂八卦镜子,能够将厄运都反射到对方店铺里,久而久之,两家门店挂满了镜子,但没有一家店铺因此而倒闭,反倒救活了附近的玻璃制造厂——这道士其实就是玻璃厂派过去的。
故事夸张,但实际上说的就是“曲径求存”的道理,对于自行车制造商来说,共享单车就是雪地中的碳。
共享自行车能够快速崛起的原因,不得不说就是因为有老百姓的需求支持,同时又看准传统行业急需转型的时机,一方面容易控制住制造成本,一方面节省了不少市场宣传推广费用,这也就造就了现在共享单车百家争鸣的局势。
对于老百姓而言,“公家”争夺得越激烈越好,动辄免押金免单的活动,相当有吸引力,门槛几乎就是零。
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遇到瓶颈,大多数时候想要突破瓶颈就需要“跳脱”出来。当共享自行车满足了人们短途出行的慢生活需求时候,希望能够更快更轻松更远途的出行需求也就不足为奇了,于是乎,共享电动单车也就应运而生。
最开始“吃螃蟹”的人往往都会首当其冲,政策方面对自行车的约束几乎没有,基本上只局限于停放地点,而对电动车则没有那么友好。共享电单车的出现没有像自行车那样引起市场的震动,一方面共享交通工具对于大多数人已经并不那么新鲜了,一方面电动车生产成本较高、制造流程较长,市场投放速度不可能比得过自行车,还有一方面就是相关政策的约束。
· 共享电动车的生存之道
几个月前,在一些十字路口附近,可以看到很多被漆得整齐划一的电动摩托车,但鲜有人骑,很快便被叫停回收了。可能有人说电动车的出现应该能够让人们的出行更加快捷方便,但是我认为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被叫停得好,当然不是我愤青。听我说来。
原来,国家政策在电动自行车方面,并不是止步不前,还是有理可依的。
在各地“电动车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之前,交规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也是有相关适用制度的。交通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摩托车)与非机动交通工具(合规电动自行车)的界限——即时速低于20公里、整车质量小于40KG。也就是说,在此标准之上,这是一辆机动车,需要驾驶员考取摩托车驾驶执照,反之则不需要。而“电动车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加上了一条“需要具备人力传动装置”,就是脚蹬子和链条,才会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电动自行车的牌照。
说到这里,见过之前被叫停的共享电动单车的朋友应该就能明白,其之所以被叫停的原因了——不合标准。
有人会说,马路上大把大把的“超标”电动车,怎么没人管?这是政策原因,不好谈,但是如果是企业公司行为,万一没有驾驶执照的司机驾驶着超标电动车出了交通事故,那问题就复杂了。所以,超标共享电动单车的出现,对于普通老百姓并不什么好事。
在有了前车之鉴后,如7号电单车、小鹿单车等合规上牌共享电动单车相继投放市场。共享
电单车的出现满足了人们更快更远的需求,市场更加精细地差异化,出行范围扩大到10公里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诸如7号、小鹿单车这种合规的共享电动单车其实是对现在道路上各种违规超标电动车、以及驾驶那些超标电动车的人们的一种软性矫正现象,比起社会媒体整天呼吁着“安全出行”的大空话要有效得多,所谓“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嘛!这点来看,共享电动单车对于大众老百姓是绝对有正面价值的。
· 共享单车对社会的贡献
除此之外,共享单车(电单车)的出现,还引起了哪些变化呢?
大家有没有发现近几个月,尤其是北京地区的上班族,地铁、公交、商场附近的“黑摩的”少了,或者说绝迹了。共享单车准了人们为了解决“最后一段路”的出行需求,以及电单车解决了人们“更远更快捷”的刚需,看似“无心插柳”的服务点,实际上又一次对社会整体出行安全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共享单车火爆之前,人们接触过类似滴滴、Uber、嘀嗒拼车等这类打车软件,也接触过Airbnb、小猪短租这类共享住房空间的平台,有分答、在行、XX百科这类知识共享渠道;在
共享单车火爆之后,进入人们视线的应该就是共享充电宝、甚至共享篮球这种更加细分的共享服务内容。
我不想去谈他们的可行性,这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且抛开这些服务现在的核心运营方式,最初的目的本质上是为了让有限的空闲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但实际上这些共享服务产品所共享出来的内容并不是真的闲置,而是“被闲置”。为了“接活儿”而在CBD地区“趴活儿”的私家车、为了有人骑而整齐码放在十字路口的单车、为了能被借走而罗列在商场柜台上的充电宝......等等,这一切其实是有悖于传统思维中人们期盼的那种社会资源共享制的理念,但如果一定要给这种新兴现象下一个好与坏的定论的话,我认为是好的。
至少,它们推动了社会的进步。那就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