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售后服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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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售后服务规章制度篇一:4s店维修管理制度
4s店维修管理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
2、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汇编)
3、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4、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6、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7、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8、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9、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相关)
10、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1、汽车维修车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则
12、汽车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3、汽车修理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4、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相关
15、机动车维修服务承诺(汽车修理厂维修服务质量保证)
16、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17、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18、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
19、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汽修管理制度相关)
20、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21、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汽车维修厂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22、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汽修厂安全制度相关)
23、汽修厂车间调度管理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
24、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汽修厂设备操作规程相关)
25、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汽车修理厂设备操作规程)
26、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汽修设备操作规程)
27、钻床安全操作规程(汽修车间设备操作规程)
28、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汽车维修设备操作规程相关)
29、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汽车维修设备操作规程相关)
30、汽车维修行业工资分配报告(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相关)
31、汽车修理厂业务接待工作制度(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相关)
32、汽车维修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续篇(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相关)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三、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四、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五、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汽车座套安装方法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六、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七、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