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昌汽车配件赣府厅字[2009]37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37号 20093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省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为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七个方面主要任务分解为165项具体工作任务,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及设区市政府主办和协办,负责研究实施方案和抓好工作落实。省政府已于2 26 日召开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行了交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江西崛起进程,意义重大。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力争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力以赴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加大力度保稳定,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变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不断迈出富民兴赣新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