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8.01.18 |
施行日期 | 2018.01.18 |
文号 | 苏价本〔2018〕4号 |
主题类别 |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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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苏价本〔2018〕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江苏省成本监审目录范围的通知》(苏价本〔2015〕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江苏省物价局
租车报价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江苏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部门
监审形式
1
省级以下电网调度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2
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3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期监审
制定价格前监审
4
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期监审
制定价格前监审
5
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6
供热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7
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定期监审
制定价格前监审
8
船闸收费定价成本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9
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0
客运出租车运价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1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2
辖区内供热管网运输价格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3
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4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5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重要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成本
省、市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6
公教育(高等教育、普通高中)学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7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8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19
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20
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定价成本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21
基本殡仪服务、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定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22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成本
省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23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
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制定价格前监审
说明:
一、列入本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没有正式营业,或者其它非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二)营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三)政府或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已依定价程序明确具体价格、收费标准或者调整幅度的;(四)按照依法制定的定价机制或者招标等形式确定价格的。
二、定期监审的间隔周期一般为三年,但不得少于一年。
三、本目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修订情况和价格监管需要适时调整。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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