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办[2015]110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8
【实施日期】2015.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5〕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8日
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66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省市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5〕6号)及十届第114次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强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黄标车淘汰工作总的要求,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采取强制注销报废与以限促淘报废相结合、区域限行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严查重处相结合、压实责任与以奖代补相结合等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动员机
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全域黄标车有序淘汰,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35017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实现黄标车拆解报废。其中,强制报废72973辆黄标车;以限促淘报废62044辆黄标车。
二、工作任务
黄标车淘汰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厘清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重点是要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任务。
(一)将黄标车信息按照车辆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将黄标车的车牌号码、车型、颜、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及强制或以限促淘等详细信息,8北京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月底前提供给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以下简称:各辖区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市交通委、市事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各辖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任务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主动作为,认真履责,确保11月底完
成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各辖区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交通委、事管局
(三)加强黄标车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指导、监督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市场价格回收报废车辆,确保报废车辆就地拆解,防止报废车辆再次流入社会。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将回收拆解的报废汽车信息输入商务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系统,并与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指导各辖区政府建立郑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商务、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派驻专人联合办公。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
(五)市公安局和各县(市)、上街区政府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调整或制定实施市区和本县(市)、上街区黄标车限行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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