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
4、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规程与技能的培训,巩固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6、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7、充电设施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露天充电设施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天气的充电安全;
9、配电房地面须保持干净,绝缘垫上无灰尘;
10、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带进配电房;
11、配电房应做好“防雷、防雨、防鼠、防小动物”等四防工作,注意随手关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是否完好有效;
运营管理制度
1、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站点地图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
2、根据公示的电价核算收费金额,计价应准确,收费应向顾客明示;
3、充电站须对交流与直流充电区域进行标识引导;
4、充电站24小时应保持接线畅通,为顾客提供充电预约服务、充电业务咨询、投诉、其它增值服务等;
5、充电站宜在明显位置显示已预约的充电桩,便于顾客选择可用的充电桩进行充电;
6、车辆驶入充电站时,须询问顾客是否有预约,如有预约,充电作业人员应核对预约人的信息;
7、充电服务宜由工作人员为顾客提供,如采用自助服务方式,应在操作区设置明显的操作指南,顾客应按规定充电流程进行充电;
8、充电站设立客户意见蒲,供客户对站场服务及配套设施提出意见;电站管理员须每周对意见蒲内容进行整理及上报公司;
9、充电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充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检修管理制度
1、定期对充电设施外壳进行清洁,对内部进行除尘;保证充电设施无明显破损、锈蚀;
2、定期按充电桩例行检查项目表对充电设施进行点检、维护和保养,并在充电桩例行检查登记表做好记录;
3、充电设施故障后应停止运行并放置警示牌并及时维修;并按充电桩技术维护规范进行维修操作;
4、充电设施维修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应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
5、充电设施维修前应切断电源,如需带电检修不应单独作业;
6、充电设施故障不能及时检修时须设立警示标识和故障提示标语;
7、设备故障无法再现场修复情况下,应上报技术部门安排厂家售后维修服务;
8、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清洁、检查和记录;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9、定期对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10、确保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报警器等完好有效;
11、加强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安全员应对充电站进行巡查,纠正违规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人员与车辆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文明有礼、爱岗敬业;自觉维护顾客利益,自觉维护城市文明窗口形象;
2、工作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不得穿戴影响安全、形象的饰品;
3、工作人员须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和微笑服务;
4、工作人员当班时严禁离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工作人员发现充电车辆明显异常时应告知客户,提醒客户进行车辆维修;
6、工作人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切断电动汽车动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
紧手刹,人员离车后,方可进行充电作业;用户自觉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7、工作人员应保持充电站地面清洁卫生,电设施、消防器材、标示标牌整洁干净,电缆沟干净,盖板齐全,定期清理排水沟;
8、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设备室和配室;
9、严禁充电过程中在充电区域来回走动或逗留;
10、严禁无关人员插、拔充电或触摸充电车辆;
11、充电车辆须按标识限速慢行,安全停靠在充电车位;
12、车辆充电前确保电源关闭,拉好驻刹,锁好车门;
13、充电完毕后须检查充电车辆是否与充电设施物理分离,确认后方能启动车辆;
14、禁止在充电过程中开启车门或启动车辆电源;
15、禁止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
16、禁止车辆停放在进出口或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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