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与服务的基本要求、场站要求、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服务、记录、评估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有人值守的电动汽车充电站,集中建设的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86.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86.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1525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GB/T 29639、GB/T 19000中界定的相关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站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XX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组成。
3.2
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spot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3.3
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 charger
安装在电动汽车车体外,将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业装置。
3.4
供电系统power-supply system
为充电站/电池更换站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组成的系统。
3.5
充电设备charging equipment
与电动汽车或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一般包括非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3.6
监控系统monitoring system
应用信息、网络及通信技术,对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内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3.7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8
顾客满意customer satisfaction
顾客对其期望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
4 基本要求
4.1 充电站的运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充电站应具备运营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2 充电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
4.3 充电站的运营应根据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5 场站要求
5.1 环境管理
5.1.1 充电站各场所应整洁、干净、卫生,充电设备、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干净。
5.1.2 员工的交通工具应按指定地方停放,整齐有序。
5.1.3 在不影响经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绿化工作。
5.1.4 充电站内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和腐蚀介质。
5.1.5 充电站车辆行驶范围内不应拉设充电线缆。
5.2 照明
工作环境明亮,营业间照度均匀,保持照明灯具及灯箱完好。
5.3 标识标志
5.3.1 充电站应设置进出口标识、车辆限速标识、行车引导线、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标识、公示牌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应符合GB/T 31525的要求。
5.3.2 充电站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道路标志标线应符合GB 5768.2和GB 5768.3的要求,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GB 15630的要求。
5.3.3 发现标识内容缺损、位置不正、表面不洁时,应及时维修、清洁。
6 人员管理
6.1 基本要求
6.1.1 充电站应设置负责人、安全员、运行维护人员、充电操作人员、监控人员岗位。
6.1.2 充电站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电动汽车安全知识、用电安全规范、
电动汽车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考核合格后上岗。
6.1.3 安全员和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电工操作证。
6.1.4 充电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和岗位规范进行操作。
6.1.5 充电操作人员上岗时应穿着统一整齐的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戴影响作业的有关服饰,应佩戴工作牌,安全员上岗应佩戴安全员臂章,运行维护人员检修时要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6.1.6 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对所从事的工作负责,履行服务承诺,接待顾客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提倡微笑服务,不与顾客争执,提倡使用普通话。
电动汽车充电站
6.2 岗位职责
6.2.1 充电站负责人全面负责充电站的安全、日常运营管理、应急管理工作。
6.2.2 安全员负责充电站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巡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协助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
6.2.3 运行维修人员主要负责充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营。
6.2.4 充电操作人员主要负责为顾客提供充电服务,设备台账档案管理、工器具管理等工作。
6.2.5 监控人员主要负责充电监控设备及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对充电过程进行实时、有效地监控。
6.3 岗位技能要求
6.3.1 充电站负责人应熟悉充电设施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充电站的运行和服务规范。
6.3.2 安全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熟悉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现场应急处理方法。
6.3.3 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本岗位操作流程,设备检测及维修的方法。6.3.4 充电人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基本常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充电安全知识和现场应急处理方法,熟悉顾客服务、设备管理、工器具管理。
6.3.5 监控人员应掌握监控系统使用方法和充电控制方法。
7 设备管理
7.1 充电站设备管理应包括配电设备、充电设备、充电监控设备和安防设备等的管理。
7.2 充电站应对设备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以便对设备进行管理。
7.3 充电站应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定期对计费系统等进行检定,并形成相关记录,保证平稳运行。
7.4 充电站应制定充电设备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
7.5 充电站应建立并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长期安全运行。
7.6 充电站应建立设备巡视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解决。
7.7 充电站应建立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8 安全管理
8.1 基本要求
8.1.1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设置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运行值班制度。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将运营服务安全管理贯穿于运营服务的全员和全方位。
8.1.2 充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充电站安全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充电站安全实施工作。
8.1.3 充电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负责制、修订充电站安全工作文件,负责指导、监督、评估充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8.1.4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制定和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贯彻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8.1.5 工作人员应遵守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负责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8.1.6 工作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作业,不应操作与岗位无关的机械电气设备。
8.2 安全巡查
8.2.1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可采用日常巡查、定期巡查、特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各类巡查的时间、次数、范围、内容。
8.2.2 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保证站内设备完好性和安全性。
8.2.3 安全员应对充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权制止、纠正违规操作,及时处置并上报。
8.2.4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充电设施进行特殊巡视:
a)大风、雾天、雨天、冰雪、冰雹等特殊天气时;
b)设备新投运或经过检修、改造、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时;
c)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时。
8.2.5 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单位,并妥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8.2.6 充电站运营机构对所辖充电站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应根据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对充电站进行专项检查。
8.3 设备安全管理
8.3.1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安全用电,规范使用电气设备。
8.3.2 运行维护人员在对设备定期巡检中发现充电设施故障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检修,不应使用故障设备提供充电服务。
8.3.3 充电站运营机构宜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周期预防性试验。对于不同程度的故障,充电站运营机构宜与充电设施生产厂家达成维修处理时限的协议。
8.3.4 电气设备的检修、测试及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
8.3.5 设备故障、设备检修时运行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工具等),应设警示标识,特殊情况下可布设警示围栏。如需带电检修设备时,须有专人看守,严禁单独作业。
8.3.6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安全标志,发现有变形、破损或褪,应进行整修或更换。
8.3.7 露天设置的充电设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特殊天气的充电安全。
8.4 车辆安全管理
8.4.1 当充电人员发现电动汽车充电接口部分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告知顾客,提示顾客进行车辆维修。
8.4.2 充电站内,电动汽车应按照限速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并停靠在指定的区域内。
8.5 消防安全
8.5.1 充电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8.5.2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完善、有效,不应随意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施标志应明显、清晰。
8.5.3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和监控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灭火和监控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
8.5.4 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8.5.5 充电站内各紧急出入口、通道应保持畅通。火灾发生时,应能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及时疏散人员,并报告有关部门。
9 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