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和创新驱动,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消费者需求也与日俱增,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65万台,达到180万台,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增长190万台,达到340万台;全国乘联会预计2023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850万辆。但随着实施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取消,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购买回归理性,对汽车质量、配套设施、售后服务更加看重,此趋势下,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配套短板特别是价格、计量、布局、消防问题也暴露得愈发明显,亟待关注规范。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充电收费不透明。电动车充电费用包含充电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可分为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等类别,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为0.4元/千瓦时。对于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按照我市分时电价机制,高峰、低谷、尖峰规定时段电价均执行不同价格。加之代理购电用户平段电价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加上输配电价,市场化直接交易用户平段电价为市场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易电价加上输配电价等
因素,造成不同地段、不同时段、不同公共充电站的电价收费差异明显,价格政策过于复杂和透明不足,导致电动车用户严重缺乏理解认同。如XX区星星充电站(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为1.3元/千瓦时,XX区星星充电站(渝小鱼重百物流)最低时收费标准为0.55元/千瓦时,XX区高铁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充电站收费标准为1.21元/千瓦时,XX区特来电充电站XX客运站收费最高达1.63元/千瓦时。
二是充电计量误差大。消费者在电动汽车充电使用过程中,不同充电桩计量差异明显,已经影响到车主的切身利益。2021年,无锡市计量测试院对当地某运营公司的170家站点的2000余个充电桩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10个站点29台充电桩计量误差超出国家规定要求,其实际误差值为5%至9%,经过拆机发现,该批次的充电桩属于“前端”计量,即充电桩本身的用电设备所产生的电能损耗会计算在结算金额里面,导致这部分损耗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此外,还有消费者反映充电桩电量计量有差别,采用相同车辆在不同充电桩充满,有的充满后能用6天,有的只能用4天,而且前者费用是后者的2.5倍。因此,尽管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于2022年7月发布实施,且XX已经全面部署启动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但由于相关计量标准器具暂未建立,只能由市计量和质量检测院开展强制检定。同时在充电桩强检摸排中,XX区、XX区等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充电桩使用者确认难、充电桩计量不准、小区预付充电桩跑路风险大等问题突出,充电桩产业发展法律法规支撑以及计量监管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三是车桩分布不合理。截至2021年,我市电动车13.7万辆,全市建成公共充电站仅2080家、换电站69
座、充电桩4.99万个,全市车桩比约为2.75:1,与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要求1:1的车桩比明显滞后,一定程度影响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意愿。2022年,XXXX、开州、城口及四川达州四地消委会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消费调查,走访调查问卷3091名消费者,其中85%的受访者认为新能源汽车应最先
解决充电桩少、电池续航能力差问题,84%的受访者认为充电时间长的问题突出。同时,由于早期充电桩行业盈利模式不清晰,部分企业通过扩大网点、增加建桩数量领取补贴盈利,建桩选址不尽合理,造成“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如XX区客运港公共充电站长期面临排队充电情况,等待充电汽车甚至挤满充电站旁人行道路,而该区樱花渡电动汽车充电站投入使用后使用率长期不足70%。
四是安全隐患仍存在。目前,我国涉及充电桩标准有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8569-201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但均未明确超高温报警以及火警报警系统的配备要求,导致各地普遍未将充电桩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内,监管重点还停留在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上面,发生如广州市白云区电动车充电桩消防宣传示范点的充电桩突发火灾类似事件。同时,市场上充电桩的充电接口、充电时间、计费要求、消防要求等不统一,导致充电桩市场鱼龙混杂,各类品牌野蛮生长;充电桩生产商和运营商“遥控”“远程”经营模式,导致充电桩后期维护困难现象;有的充电场所安全管理不规范,未设置应急车道、
电动汽车充电站无过载保护装置、未建立定期巡检机制和措施等,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指导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早布局、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细化制定每年我市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
二是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充电站充电价格进行调研,统筹考虑充电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因素,完善政府指导定价,督促行业落实规定。建议市经济信息委开展充电设施运营商业模式调研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市内企业积极研发快速安全充电产品。
三是建议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区县相关部门加强充电站(桩)质量、计量、价格监管,开展充电桩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充电桩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建议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总队指导区县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专用变压器、线路等配套设施改造,加强充电站相关安管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设施设备检查,加快制定充电桩消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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