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 气缸盖技术条件
前 言
为保证气缸盖的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机械及汽车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气缸盖的设计、采购、生产、检验的实践而制定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规则是一项基本要求,各类检验具体实施时允许与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但其抽样方法、判定原则、检验项目至少不能低于本标准检验规则的相应规定。
发动机厂应对气缸盖的定期检验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气缸盖的质量及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对于本公司无法实施的进货检验项目,应要求分供方每次送货时同时提交其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
内燃机 气缸盖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缸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包括由分供方提供的和本公司加工制造)的各种车用内燃机所装用的气缸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173—1995 铸造铝合金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801—1999 极限与配合 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3177—1997 光滑工件尺寸的检验
GB/T 3821—1983 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
GB/T 3934—1983 普通螺纹量规
GB/T 7216—1987 灰铸铁金相
GB/T 10610—199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表面结构 轮廓法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
GB/T 14452—1993 金属弯曲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JB/T 7945—1999 灰铸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JB/T 9742—1999 内燃机 灰铸铁气缸盖和机体铸件 技术条件
QC/T 269—1999 汽车铸造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QC/T 526—1999 汽车发动机定型 试验规程
Q/XX B039—2001 车辆产品油漆涂层技术条件
Q/XX B102 车辆产品零部件标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气缸盖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2 气缸盖的材料和性能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对新设计开发的气缸盖,可选用以下材料或选用符合下述性能规定的其它材料。
3.2.1 灰铸铁、合金铸铁、蠕墨铸铁
灰铸铁、合金铸铁、蠕墨铸铁的牌号及性能见表1。
表1 灰铸铁、合金铸铁、蠕墨铸铁的牌号及性能
种 类 项 目 | 灰铸铁 | 合金铸铁 | 蠕墨铸铁 | |
HT200 | HT250 | RuT300 | ||
抗拉强度,MPa | ≥200 | ≥250 | ≥250 | ≥300 |
抗弯强度,MPa | ≥390 | ≥430 | ≥430 | ≥500 |
硬 度,HBS | 170~233 | 179~241 | 200~270 | 140~271 |
3.2.2 铸造铝合金
铸造铝合金的牌号及性能见表2。
表2 铸造铝合金的牌号及性能
种 类 项 目 | ZL101 | ZL104 | ZL105 | ZL106 | ZL107 |
抗拉强度,MPa | ≥205 | ≥235 | ≥235 | ≥255 发动机汽缸盖 | ≥275 |
伸 长 率,% | 2 | 2 | 0.5 | 2 | 2.5 |
硬 度,HBS | ≥60 | ≥70 | ≥70 | ≥70 | ≥100 |
注:本表性能系金属模铸造。 | |||||
3.2.3 铸铁的金相组织应符合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规定,未明确规定时,按GB/T 7216的规定进行。
3.3 气缸盖在加工前,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其内应力应降低到能保证气缸盖工作寿命和尺寸稳定性要求的应力程度。
3.4 气缸盖的铸造缺陷及内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未作规
定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3.4.1 气缸盖不允许存在的铸造缺陷
3.4.1.1 不允许有裂纹、浇不足、严重粘砂、气孔、缩孔、疏松以及其他降低气缸盖结构强度的缺陷。
3.4.1.2 燃烧室表面、气门座孔面、火花塞孔、电热塞孔、螺纹孔、喷油嘴密封面、油、气、水道的密封面及气缸孔所包容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没加工掉的铸造缺陷。
3.4.1.3 进排气腔道不允许有粘砂、毛刺、结瘤、缩孔、疏松及其他影响进排气状态的铸造缺陷。
3.4.1.4 气缸盖内腔、水道及不加工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残留的型砂、芯砂、铁屑和污垢及影响水流动的披缝及任何杂物。
3.4.2 气缸盖允许存在的铸造缺陷。
3.4.2.1 铸件存在的披缝和浇冒口残根高度,除特定的部位外,不加工面允许不超过0.5 mm。
3.4.2.2 气缸盖表面允许存在的缺陷见表3。
表3 气缸盖表面允许存在的缺陷
部位 | 孔眼类别 | 孔径,mm | 孔深,mm | 孔距,mm | 离边缘或加工孔周边距离,mm | 每个工艺面上的孔眼数1) |
不加工面 | 单个 | ≤2 | ≤0.5 | ≥30 | ≥8 | ≤4 |
已加工面 | 单个 | ≤1 | ≤0.5 | ≥30 | ≥8 | ≤1 |
1)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商定。 | ||||||
3.4.2.3 铸铁缸盖应进行喷丸处理、铝缸盖应进行喷砂处理。
3.5 气缸盖外形尺寸及公差、主要加工部位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 气缸盖不加工面的尺寸公差、壁厚公差按QC/T 269表1的规定。
3.5.2 气缸盖质量允许偏差应不超过2%。
3.5.3 安装气门导管、气门座圈的孔径的公差带为GB/T 1801中的H7。
3.5.4 安装摇臂轴座、喷油器、进排气管、出水管及电热塞螺纹公差带为GB/T 1801中6H。
3.5.5 形状和位置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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