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篇: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保障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而制定的。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篇:驾驶行为
第一条
第二条
驾驶人员应当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车辆性能及各种交通信号,了解相关的常识,通过考试来获取相应的驾驶执照。
第三条汽车交通
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不违反交通信号,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玩手机等行为影响驾驶安全。
第四条
驾驶人员应当尽量减少危险行驶,如状况不可避免,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减速、停车等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第三篇:行人行为
第五条
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道路,不逆行,不拥挤行道,尽量在十字路口或斑马线等路段过马路。
第六条
行人应当尊重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
第七条
行人应当保持安全路面,尤其是雨天,雪天,冰天等天气不好的情况下行走,注意脚下情况,减缓行走速度。
第八条
行人应当尽量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突然改变方向行进。
本条例执法机关应当执行责任制,对于交通违规行为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予以处罚。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才能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让我们的生命得到保障。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