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
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1
昨天,下沙文明办、交警大队、高教办共同向开发区的小伙伴们发出了一封“交通文明倡议书"——
文明的交通行为,不仅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还会慢慢改变您行进在路上的心情,更重要的是,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出行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是每位市民的责任。我们呼吁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和推动文明交通建设,因为最终受益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为此,我们倡议:
一、斑马线前减速行,小小行为暖人心。临近斑马线主动减速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请停车让行。
二、过马路走斑马线,为了自己和家人。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请下车推行。
三、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绿灯有序行。行人和车辆过路口时,注意信号灯指示,红灯时请在停止线后等待,绿灯亮时请有序通行。
生活的美好,让我们从斑马线上的相互礼让开始,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积硅步至千里,积细流成江海,让我们把文明的举止传播到开发区的每个角落,用我们的力量,让这座城市更加美丽。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号召,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倡议:
一、自觉佩戴头盔。
骑乘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
二、不加装遮阳蓬(伞)。
加装遮阳篷(伞)会影响车辆稳定性,增加侧间距,妨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交通事故,请不要在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加装遮阳篷(伞)。
三、遵守交通秩序。
恪守安全文明出行理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向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猛拐,不并排行驶,礼让行人。
四、车辆有序停放。
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单车)要规范有序停放到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五、发挥表率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争做交通出行的宣传者、
践行者、监督者,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文明骑乘、安全出行。
市民朋友们,8月5日前,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自行拆除加装的遮阳棚(伞)。8月6日起,执勤执法人员将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伞)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争创全省文明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倡议人:
时间:
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3
__县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
部分电动车不具有生产许可和出厂合格资质,车辆安全性能没有保障,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轮、三轮电动车、四轮代步车大量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改型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导致人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今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起始之年,身为泌阳县的一份子,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为此,泌阳县文明办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在日常的电动车驾驶过程中,做到不擅自改装加篷,做到文明驾乘。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文明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2、驾驶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以及乘坐电动四轮车时(包括坐后排)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头盔或系安全带发生的,所以请大家养成出行正确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3、我县开展的电动车登记编码、防盗编码管理工作,定于7月10日至20日为登记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为免费上牌阶段,9月1日后需付费上牌。请大家根据车辆的类型进行登记上牌,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4、9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两轮电动车和未进行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驾车乘车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泌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
时间:
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4
广大教职员工:
本学期以来,校园内电动车数量陡增,且电动车多存在超速、超宽、超重、随意穿行、逆行、不礼让行人等行为,多数电动车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出现违规充电、租赁车辆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引发校园消防、交通秩序、校容环境、治安等矛盾和隐患,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特向广大教职员工提出倡议。
一、提倡绿出行
建议广大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尽量步行,尽量不要骑乘电动车,积极加强体育锻炼,努力做到不在教学楼和人员流动范围大的区域骑行。
二、务必证照齐全
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车应主动到学校保卫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校园电动车牌照(具体办理时间另外通知),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完整、清晰。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不购买、不骑乘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
三、务必规范行驶
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曲折竞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在驾驶中接打电话或收发信息的不安全行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或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行人。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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