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辆清洗场汽车维修美容()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2.17 
【实施日期】2011.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行业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机动车辆清洗场(站)非法占道洗车、污染道路及汽车维修噪声扰
民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维护西安城市形象。市局决定,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两次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汽车维修点、汽车美容行业。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11217日至317日;81日至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