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菜场内电动车的使用管理,维护菜场内秩序,保障市民和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菜场内所有电动车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合理管理和严格管理所有菜场内的电动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电动车是指利用电能作为动力,载重能力在100公斤及以下,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车辆。
第六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菜场内良好的营商环境。
第七条 电动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合理管理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电动车使用管理
第八条 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具备完好的车辆证件,包括行驶证和登记证。
第九条 电动车使用者需年满18周岁,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定的电动车驾驶技能和行为素质。
第十条 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在车辆上粘贴本人的驾驶证和的标识,以便管理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电动车使用者在菜场内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不得在人流密集、道路狭窄的地方超车或急刹车。
第十二条 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性能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 电动车使用者应当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不得酒后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
第十四条 电动车使用者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载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的物品或人员。
第三章 电动车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菜场内电动车进行统一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的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每一辆电动车进行清点和登记,包括车辆的品牌、型号、车主信息、行驶证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电动车行驶区域进行明确划分和标识,设置电动车停车区域和通行路线。
第十八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电动车充电区,为电动车提供便利的充电设施,并对充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九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对电动车使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
第二十条 菜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动车违规行为纪律和处罚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动车管理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加强对菜场内电动车的监督和巡视。
第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小组应当对电动车的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第二十三条 监督管理小组应当对电动车使用者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监督管理小组应当及时处理电动车使用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维护良好的管理秩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电动车使用者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菜场管理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电动车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应当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动车使用者或菜场管理单位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菜场管理单位应当立即执行。
电动车品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菜场管理单位。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菜场管理单位研究决定,并以公告形式公布后生效。
以上即是菜场电动车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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