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DS 06 纤维制品填报指南
1范围
文件规定了在CAMDS系统中创建纤维制品材料数据表(MDS)的一般要求,座椅、顶棚、遮阳板和衣帽架用纺织品、车用地毯、地垫和用于安全带的织带等部件中用到的纤维材料,可按照本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纤维制品的组成包含基本的纤维物质染料、阻燃剂或者防水、防油剂等能够保留在产品中的物质。对于不能够保留在产品中的物质,例如在水洗过程中会被洗掉,则不需要填报。
2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直接或间接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4146      纺织品化学纤维
GB/T11951      纺织品天然纤维
汽车地垫ISO 2076        纺织品人造纤维
ISO 6938        纺织品天然纤维
3定义
3.1基础材料(纤维)
对于纺织品人造纤维和天然纤维都是常用物质,可在CAMDS基本物质库中查到这些物质。
3.2染料
通常情况下,纤维本身有一定的颜或者是被染剂染的,保留在纤维里的化料或染料的成分必须声明。
如果化料或染料的成分属于GADSL清单中的物质,则必须采用学名进行申报(例如偶氮钴络合物染料红、染料黄等);如果该物质不属于GADSL清单中的物质,则可以使用通配符>添加剂,不需申报<代
替。
如果纤维含有不同种类的染料(例如浅染料和深染料),则可以选择含量最高的染料代替其他染料进行填报。
3.3添加剂
保留在产品里的阻燃剂和防水防油剂等添加剂必须填报。如果该物质属于GADSL清单中的物质,则必须采用学名进行申报;如果该物质不属于GADSL清单中的物质,则可以使用通配符>添加剂,不需申报<代替。
示例:
4版本及实施日期
本文件为CAMDS 06纤维制品填报指南第二版;
本文件自2011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