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新入网个性化选号活动使用协议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_分公司
为满足用户的需求,乙方开展“新入网个性化选号”活动,甲方自愿参加该活动。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申请的号码为___________,并按约定金额一次性预存话费______元,该预存不过期、可冲抵甲方协议期内的通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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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费标准:甲方同意该号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使用乙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按双方约定的金额,号码每月的最低消费为________元,超出最低额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若甲方未达到每月最低消费额标准,乙方将按最低消费额收取当月费用。其协议消费金额也仅限于该号码的正常通信费用,通信账户支付(客户使用手机话费购买“和生活”以及本地小额商户等商品或服务),代收费及违约金均不计入月承诺消费金额。
三、 协议有效期:15年即日起      月至15年后           月。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继续履行,资费标准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号码使用乙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申请办理本个性化号码携出的,应当按照“未履约的月份数量*月约定消费额度*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申请携出时,本个性化号码中有预存话费的,乙方将扣除违约金后的预存话费退还甲方或者转至甲方在乙方的其他账户。
四、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乙方每月将按甲方承诺的最低消费额收取费用。
五、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需到乙方指定营业场所将本协议号码办理过户手续,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本协议,甲方不得私自转让本协议号码。
六、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若因欠费停机超过60日或本协议号码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网络服务,并解除本协议、回收本协议号码,有权追索甲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七、 甲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销号手续)的,乙方有权回收本协议号码并不再向甲方提供包括本协议号码重入网等在内的回类服务。
八、 甲方办理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因身份资料的真实性问题产生争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回收本协议号码。
九、 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十、 因第三方责任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一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乙方现行的《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一十二、 甲方违反本协议以及《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条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回收本协议号码。
一十三、 双方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应尽量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一十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按协议约定执行相关内容至号码销号时终止。销号时该号码由乙方回收。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签字或盖章后表明将完全履行本协议。
甲方(姓名及有效入网证件号)
日期: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