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
  1)有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以及与其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裙房。
  2、多层及单层建筑:
汽车报警系统  1)9层及9层以下的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3)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等公共建筑;
  4)设有机械排烟的公共建筑;
  5)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的I类汽车库,高层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口的汽车库。
  3、地下民用建筑:
  1)铁道、车站、汽车库(I、Ⅱ类);
  2)影剧院、礼堂;
  3)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重要的实验室、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