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 “2011活力上海 魅力城市——家庭摄影大赛”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家庭和城市是现代人类永恒的主题,“东方明珠”的上海以及生活在这块热土的数百万家庭正在以无比饱满的热情,演绎着现代都市的绚丽童话。随着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行,上海的城市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城市居民的家庭生活也随之变得更为丰富多彩。因此,举办 “2011活力上海 魅力城市”家庭摄影大赛,让未成年人和市民把镜头对准家庭、对准上海,展现家庭的美,展现上海的美,以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城市的构建。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主办,《东方教育时报·家庭教育周刊》等承办,东风雪铁龙全程合作。
希望各区县中小学以及社区学院按照《2011“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市民参与这项有意义的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10月30日
三、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上海市居民(包括成人和中小学生)
2.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是本人新近拍摄的,不得使用他人作品。
(2)能够反映家庭和上海这些年的可喜变化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捕捉人和城市在生活中瞬间的美。
(3)摄影作品有标题,同时配以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过程、表达的主题。
3.参赛方法:
    (1)摄影作品(7英寸或10英寸)和参赛单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寄到:上海市长宁路491弄36号《东方教育时报·家庭教育周刊》,信封上请注明“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邮编:200050。
  (2)摄影作品(JPG格式)发到大赛专用:。
  (3)登录大赛:上海教育新闻网()大赛专属频道。
(4)大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新浪微博)。
(5)摄影器材不限。
(6)集体参加的学校、工会和社区可以自己组织初评,按5%的比例上报组委会。
(7)初赛截止日期:2011年9月10日。
四、评比办法和奖项设置
    1、比赛分成人组与学生组(18周岁以下)。
    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拔出优秀者参加复赛和决赛,最终选出成人组、学生各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优秀奖、教师指导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另外设组委会特别大奖1名,奖励东风雪铁龙C5使用权一年。
六、活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491弄36号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家庭教育报刊分社,:200050;联系人:周俊峰,张玮,电话:。
七、其他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活动组委会。
上海教育报刊总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
东方教育时
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代章)
二O一一年六月九
附件
2011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
参赛单位情况登记表
单位全称
地  址
活动联系人
性  别
电  话
手  机
东风雪铁龙
本活动是否在学校、工会或社区宣传、动员
是(    )
否(    )
是否在校园、工会和社区张贴海报、宣传单页
是(    )
否(    )
征集摄影作品总数
推荐入围作品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此表可复印)
注:请在9月10日前随推荐的摄影作品一同寄到大赛组委会:上海市长宁路491弄36号家庭教育报刊分社“2011活力上海家庭摄影大赛”组委会,邮编:20005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