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标准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促进我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发挥先进典型在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实现诚信、透明、放心修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交规(2022)10号)和《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渝道运发〔2023〕8号)文件精神,制定大足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标准。
一、评定周期
(一)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以自然年为评定周期。(二)星级维修企业评定。每两年开展一次,以两个自然年为评定周期。星级维修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以后应当重新申请评定。
二、评定范围
取得机动车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的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三、评定内容和标准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内容包括从业人员条件、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场地设施、环境保护、企业文化、创新奖励等方面。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采取记分制,评定
总分为1000分。具体记分标准按照《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附件1)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附件2)执行。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根据评定得分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评定周期内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600分以上的为达标,低于600分的为不达标。
评定周期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服务质量等级确定为不达标:
1.超出备案事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2.场地、设备备案事项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3.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4.签发虚假机动车锥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5.发生弄虚作假等欺骗消费者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6.发生有责投诉和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维修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汽车质量网8.不按照要求参加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或因不配合导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无法正常开展的:
9.其他不符合达标标准的。
(四)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2年以上,评定周期内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850分以上且“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环境保护”项目
单项得分率85%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参加星级维修企业评定。
(五)星级维修企业由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可以申请参加三、四、五星级维修企业评定,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可以申请参加三星级维修企业评定。
(六)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参加星级维修企业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五星级企业
(1)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均为950分以上;
(2)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信用评价等级均为AA级;
(3)生产厂房面积大于1000m²、停车场面积大于400m²、客户休息室大于80m²。
2.四星级企业
(1)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均为900分以上;
(2)评定周期内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AA级;
(3)生产厂房面积大于800m²、停车场面积大于300m²、客户休息室大于50m²。
3.三星级企业
(1)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均为850分以上;
(2)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信用评价等级均为A级以上;
(3)生产厂房面积大于700m²、停车场面积大于200m²、客户休息室大于40m²。
(七)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参加三星级维修企业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评定周期内连续2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均为900分以上;
2.评定周期内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AA级;
(八)星级维修企业评定采取年度服务质量评定和集中核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总分按年度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分值(即近两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得分的平均值)的40%和集中核查评定分值的60%计算。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相应条件,评定总分950分以上的可以评为五星级,900分以上的可以评为四星级,850分以上的可以评为三星级。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集中核查评定标准参照《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执行,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相应条件,评定总分900分以上的可以评为三星级。
(九)评定周期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评定为星级维修企业:
1.评定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贿赂工作人员影响其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取得评定结果的;
2.评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因经营行为或服务质量受到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应用系统核查有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评定要求的。
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