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客车准入标准
  天津小客车准入标准如下:
 
  1.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近两年在本市连续居住,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持有效本市居住证,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
 
  3.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只拥有一个预约编码且未被确认为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
 
  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 取得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或武警;
 
天津机动车摇号网站  *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近两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及外国人;
 
  *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
 
  5. 持有效的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工本费缴纳凭证。
 
  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7.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的一方,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小客车指标。
 
  10.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环保排放标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