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010年大型应急通信车技术规范书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010年9月
第一部分 总则
1.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应答要求为“满足”、“不
满足”、“部分满足”。
(1)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中未明确答复“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条款,均视为“不满足”。
(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提供的设备(含软、硬件)完全满足该项条款,该项功能已经包括在投标方为本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中,且该功能的相关费用已经含在本期报价中,此外,还须详细描述设备该项条款的性能参数、功能。
(3)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示目前完全不满足该项条款。对暂时不满足的,投标方须给出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并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若无法提供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的,须说明原因及对招标方需求的影响。
(4)对于答复为“部分满足”的条款,投标方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详细说明。对不满足部分投标方说明要求与答复“改装车视频不满足”的条款相同。
(5)涉及到具体的性能指标条款,投标方在答复的同时,须列出投标方设备能达到的具体性能
指标。
(6)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投标方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投标方须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出详细说明。
(7)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
2.本规范书中未说明但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已有建议的设备功能与性能的条款,应标设备应符合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最新标准与建议。
3.在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中,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制作详细的应急通信车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选用车辆的说明
(2)车体改造
要求说明车体改造所含的各项工作,实现方式,包括车体隔热处理方式、防震处理方式、车
内各舱室地板侧壁材料的选用和处理方式,加固处理方式等。
(3)车载设备与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
✓应急通信车方案图纸(平面布置、侧视、顶视、后视等)。
✓整个系统抗震加固方案及相应图纸(包括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厢体、厢体与车辆底盘之间的加固等)。
✓效果图(车辆外观和各舱室效果图)。
✓电源系统介绍,按照规范书要求提供设备型号,以及详细的连接配置图、方案等。
✓要求提供车载设备耗电数据,并据此配置电源系统容量(包括整流电源、蓄电池、油机、油箱容积等)的计算过程。
✓传输系统介绍,按照规范书要求提供设备型号,以及详细的连接配置图、方案等。
✓防雷接地系统介绍,按照规范书要求提供设备型号,以及详细的连接配置图、方案等。
✓空调系统介绍,按照规范书要求提供设备型号,以及详细的配置方案等。
✓控制和监控系统介绍,按照规范书要求提供设备型号,以及详细的配置方案等。
✓其他车载设备/系统选用的设备厂家、型号,以及实现方式。
✓要求提供车辆左右配重、前后配重的计算。
(4)建设周期的说明
✓要求说明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即从订货到交货的时间,应说明各种设备的到货时间,应分别就不同厂家的升降塔进行说明。
✓整个项目建设的流程,包括各种工作环节的先后关系等,以及各个改装、集成工作所需的时间。
✓在保证应急通信车改装集成质量的前提下,详细填写各工作环节所需要的最短时间。
(5)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应急通信车采用的各种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型号、产地、数量等,清单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同时也是到货验收的主要依据。
(6)产品特
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改装集成的应急通信车具备的产品特,内容至少包括选材质量、加工工艺、抗震加固、内饰外观、人性化设计、操作控制等方面的特及和业界的对比。
4.投标方必须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方必须担负全部责任,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集成经验
投标方应具备应急通信车集成经验,集成的应急通信车应经过工程实际使用,并能提供应急通信车集成产品案例。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