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 资金管理责任
2.1 长城汽车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是长城汽车公司运营资金的主要管理和监督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和完善运营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和审批各部门的资金申请;
•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长城汽车公司2.2 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是运营资金的使用者,他们有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资金需求计划;
•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并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
•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
3. 资金管理制度
3.1 资金核算
财务部门对公司的运营资金进行全面核算,包括但不限于:
•收入的登记和核对;
•支出的登记和核对;
•资金余额的监控和调控。
3.2 资金审批
各部门负责人申请资金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财务部门递交资金申请。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核和审批申请,并将批准的金额和用途通知申请部门。
3.3 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是根据批准的金额和用途,从公司的银行账户中划拨资金给各部门,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准备支付申请表;
•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申请表交给资金支付岗位;
•资金支付岗位核对申请表和资金账户余额,实施资金支付。
3.4 资金使用
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使用,不得超出批准范围,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财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核销和报账;
•不得私自挪用或擅自占用资金;
•不得将资金用于违法活动或个人消费。
3.5 资金监督
财务部门对公司的运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核查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接受内部审计和监管部门的检查。
4.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扣发工资;
•追究经济责任;
•终止劳动合同;
•移送司法部门等。
5. 附则
本规定经长城汽车公司财务部门审定后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长城汽车运营资金管理规定,凡是公司员工皆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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