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运输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相关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车辆档案管理应遵循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
第二章 车辆档案的设置与内容汽车保险种类
第四条 车辆档案应设置一人一档,包括以下内容:
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购置价格、发动机号、车架号等;
2. 驾驶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驾龄、驾驶证类别等;
3. 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日期、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费用、维修保养人员等;
4. 车辆保险信息:保险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等;
5. 车辆违章记录: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类型、处理结果等;
6. 车辆行驶记录:行驶路线、行驶里程、油耗、车辆状态等;
7. 车辆报废、转让、报废等变动情况。
第三章 车辆档案的管理与维护
第五条 车辆档案应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 车辆档案的录入、修改、删除等操作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录入档案时,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修改档案时,应经相关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3. 删除档案时,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车辆档案的存储应采取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方便查阅。
第八条 车辆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
1. 查阅档案应填写《车辆档案查阅申请表》,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查阅;
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3. 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档。
第四章 车辆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第九条 车辆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
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室安全、通风、干燥;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3.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条 车辆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
1. 车辆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 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
3. 销毁档案后,应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 对在车辆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泄露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