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馈:当前电动车安全存在问题及对策
电动车质量 一、存在问题
一是技术性能超标,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不超过20km/小时、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然而,由于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缺乏监督管理,使得大量不合格、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进入消费者手中。目前,从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不难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规格、型号、厂牌较为混乱,体积严重超标,与踏板两轮摩托车相当,而且速度普遍超过规定时速,违反国家标准,刻意追求“摩托化”,降低了安全系数,给安全出行埋下了隐患,对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是驾驶人缺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淡薄。现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非常混乱,年龄小的有十来岁的孩子,老的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甚至还有一些残疾人士。这些驾驶者年龄、素质、技术参差不齐,没有经过培训,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又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电动车事故频发。
三是电动车无牌照,驾驶人不需要有驾照,随意行驶,任意穿插,闯红灯,随意调头和在机动车上行驶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比比皆是。而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面对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只能通过教育进行管理,增加了交管部门管理难度,违法行为难已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增加交通事故处理难度。电动自行车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均未办证挂牌和购买第三者保险,加上此类车辆交通事故高发,死亡受伤人数大幅度增长和事故逃逸案件难以侦破,导致事故的补偿、伤害赔偿、责任认定等问题复杂化,当事人之间经常因赔付问题纠缠不清,投诉不断。
二、建议及对策
一是建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序列办证上牌。摩托化电动车进行统一上牌,并上相关保险。同时,要求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作培训,领取“操作证”。对无牌、超标的电动车一律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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