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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过程
国家标准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课题下达后,为保证该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课题组首先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检索及整理工作.从资料中显示出:我国物流业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各类企业对物流成本管理的关注也与日俱增.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缺位,很多企业不了解自身的物流总成本以及具体的成本构成内容,难以开展系统、科学的物流成本管理工作,同时由于企业缺乏可参考的物流成本水平,也无法做出科学有效的自营抑或外包物流的决策.
其后,课题组对部分企业进行了初步调研,从企业反馈的信息看,在物流成本管理中绝大多数企业确实存在着物流成本定位不清、物流成本计算无从下手进而造成物流成本管理工作无据可依的问题.
理论资料和实践调研都表明了国家标准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实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为此,课题组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实际开始着手编写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国家标准.标准第一稿完成后,课题组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入的切磋和交流,对初稿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于
2005年8月在北京首次召开了专家研讨会.研讨会上各位专家对物流成本计算的可操作性及标准中相关物流成本评价指标的必要性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处理建议.课题组根据首次研讨会上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认真地修改,形成标准第二稿.然后,采取通讯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共向15个单位发送征求稿,反馈意见40条,课题组成员对每条意见都反复进行斟酌,并提出了采纳与否的理由.在广泛征求相关院校会计、物流管理专家、相关企业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乃至一线会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第二稿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删除了物流成本评价指标部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物流成本的计算方法,对物流成本表的内容构成做了进一步的整合,从而形成了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标准的第三稿.
2006年4月,针对标准第三稿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专家研讨会,与会各位专家对标准第三稿的总体编制思路和内容构成给予了肯定,但对某些具体问题例如标准中有些内容明确与抽象之间度的把握问题、物流范围的界定问题、标准的措词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同时为了验证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多位专家建议课题组能够搜集部分不同类型企业实际的成本费用资料,根据本标准做出实际企业案例,从而保证本标准颁布后能够顺利实施.根据第二次专家研讨会上各位专家的意见,课题组对标准内容又做了相应的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第四稿,并搜集了生产制造企业、流通企业和物流企业三个类型企业的实际会计核算资料,根据标准的要求,编制了三
类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的实际案例.
2、编制思路
本标准是在借鉴日本物流成本计算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从物流成本项目、物流范围和物流支付形态三个维度展开构建编写思路,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物流成本内涵及计算对象、物流成本构成和物流成本计算四部分内容,其中物流成本构成和物流成本计算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物流成本构成部分的内容要主明确了企业纷繁复杂的成本费用中哪些应归属于物流成本以及物流范围、物流成本项目和物流支付形态内容的具体界定,这是分离和计算物流成本的基础.物流成本计算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指导企业如何计算物流成本以及如何填写统一表式的物流成本表,在这部分内容中,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物流成本计算思路、方法步骤、物流间接成本的分配、物流成本表的填写以及物流成本表的勾稽关系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在本标准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社会物流统计制度之间的关系方面,本标准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本标准不改变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依据我国的财务制度展开应用;其次,本标准是社会物流统计制度的有益补充,提供微观数据基础.建立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统一企业的物流成本构成内容,指导企业按统一的内容和要求从会计数据中分离出物流成本,从而为企业物流成本管理工
作提供数据支持,为行业及社会物流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本标准通过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适用于生产流通企业的物流成本构成与核算体系,使我国企业切实掌握自身用于物流环节的实际费用,帮助企业开源节流,降低物流成本,开发第三大利润源泉.微观企业层面的物流成本统计汽车保险费如何计算数据同时也为行业及社会物流成本分析提供了基础,对促进我国物流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中储物流在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通人市场信息有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大件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冯耕中、汪应洛、汪寿阳、李雪燕、石晓梅、何辉、于洋、袁赛薇、刘景福、周涛、徐晓东、陈百宏